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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振鋒

鎖定
支振鋒,中共黨員,法學博士,政治學博士後,先後入選中組部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和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第九屆“全國傑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江西省“雙千計劃”人才。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博士生導師。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環球法律評論》副主編、《網絡法治藍皮書》主編、中央網信辦法律顧問。 [2] 
中文名
支振鋒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畢業院校
西北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學位/學歷
博士
職    業
研究人員,教師
專業方向
法學
職    務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
學術代表作
西方法理學研究的新發展
主要成就
中組部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和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
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
第九屆“全國傑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江西省“雙千計劃”人才
籍    貫
河南新蔡

支振鋒研究領域

研究領域為法治理論、比較政治、網絡治理與法治。近年來致力於網絡安全、數據治理、互聯網信息內容、人工智能新技術新應用、數字經濟等方面法律問題的研究,並參與國家有關部門決策諮詢、論證與支撐工作,發表了一系列成果。

支振鋒社會兼職

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網絡與信息法學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會理事,中央網信辦法律顧問。 [2] 

支振鋒科研成果

支振鋒綜述

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2項,其他國家社科課題2項,主持最高人民法院、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教育部、司法部、國家衞健委、國家市場總局等課題約20項,其他課題約20項。出版學術專著3部、譯著6部、主編或合著10部,在《法學研究》等期刊發表論文60多篇,在《求是》發表文章4篇,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發表文章90餘篇,在《經濟日報》《法制日報》等其他報刊發表文章210多篇。《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轉載6篇。提交內部報告30餘篇。曾在美、荷、英等國及中國台灣地區做訪問學者。兼任浙江、江蘇、新疆等省委網信辦及《人民日報》評論部等諮詢專家。曾為中辦、中宣部、中央網信辦、國務院港澳辦等部門借調或抽調;經常性參與相關法規、重要文稿論證或起草,或宣講中央精神;多次接受央視《新聞聯播》《焦點訪談》及新華社、人民日報等媒體採訪。

支振鋒學術貢獻

1.作為在網絡信息新技術領域較早進行專門研究的學者,致力於信息革命、網絡信息內容、數字經濟、人工智能與算法監管、智慧司法、數據安全以及網絡空間國際治理與供應鏈安全等方面研究,已取得若干重要前期成果。常規性參與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決策諮詢論證工作,以不同形式參與了包括領導人重要講話、全國人大常委會重要立法以及中央網信辦(國家網信辦)規章、規範性文件等一系列網信領域重要文稿的諮詢、論證、起草或立法工作。
2.集中從事法治建設的國際經驗比較研究,投入大量精力對第三世界國際法治建設的實踐進行系統梳理和比較,強調從經驗層面探究法治建設的實踐性、支撐性以及約束性條件,注重研究的精細化理路,發表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提出了法治建設的“國家能力悖論”,以及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微觀法治”等有一定創新性的理論提法,努力試圖從法律的實證研究中尋找新發現,提出新解釋,提煉新理論。
3.致力於法哲學與一般法律理論的研究。一是注重從學術史的角度對中國法學理論進行梳理和研究,並在與國外法學基礎理論的比較中,探討我國學者貢獻“中國法理”的可能性;二是多年來堅持從事國家與地方立法、法治政府建設、司法公平等相關研究,已取得較多重要的研究成果,部分成果已被國家相關部門採納。 [1] 

支振鋒代表成果

1.信息革命與綜合治理
(1)《信息化助力法治發展進步》(《人民日報》2019年7月5日理論版)
基本觀點:信息革命深刻而全面地改變着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社會組織方式、國家治理機制、法律規制方式。信息技術為法治政府建設賦能,極大優化司法業務和流程,為現代法治創造新工具、注入新動能。信息技術是把“雙刃劍”,它在造福人民、助力治理的同時,也帶來一系列現實和潛在的法律問題。解決好這些問題,將互聯網這個最大變量變為最大增量,需要我們有更高超的治理能力和法律智慧。在探尋信息時代法治發展規律的同時,還應把握技術發展規律、研究產業發展規律,並將它們有機融合,運用新思維,擁抱新技術,形成網絡法治新方案。
(2)《加快推進網絡強國建設的根本遵循》(《光明日報》2018年5月17日理論版)
基本觀點:信息化為中華民族帶來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我們必須抓住這次寶貴機遇,着力推動信息網絡技術和實體經濟特別是製造業深度融合,堅持以智能製造作為兩化融合的主攻方向,發揮製造大國和網絡大國的雙重優勢,推動工業經濟向數據驅動型創新體系和發展模式轉變。大幅提升網絡設施支撐能力、核心技術創新能力、產業融合引領能力、網絡空間防護能力和依法管網治網能力,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網絡技術與製造業深度融合,前瞻佈局工業互聯網,大力發展智能融合型產業,打造一批具有生態控制力的平台型企業,構築形成網絡化、智能化、服務化、協同化的數字經濟新形態。信息化將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注入澎湃動能。以自主創新推動新時代網絡強國建設,以網絡綜合治理構建網上網下同心圓,讓人民羣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厚植互聯網發展的法治土壤》(《光明日報》2016年11月25日第6版)
基本觀點: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技術、新應用促進技術創新、經濟發展的同時,侵害個人隱私、侵犯知識產權、網絡犯罪等時有發生,世界範圍內網絡攻擊、網絡恐怖主義活動等成為全球公害。安全與發展、自由與秩序、自主與操縱,始終是互聯網發展的主題。網絡的本質在於互聯,信息的價值在於互通。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基礎;不能以絕對安全而遏制發展,不能以絕對掌控而排斥交流。必將通過厚植互聯網發展的法治土壤,促進網信事業的繁榮,讓互聯網更好地造福社會大眾。 [1] 
2.技術創新與內容治理
(1)《跨國企業遵守“一箇中國”原則狀況觀察報告(2019)》(合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0年版;《跨國企業遵守“一箇中國”原則狀況觀察課題組:<跨國企業遵守“一箇中國”原則狀況觀察(2018)——從世界500強企業官網對我國港澳台地區標識切入>》(載於李林 支振鋒主編《網絡法治藍皮書:中國網絡法治發展報告(2018)》,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年版);《跨國企業遵守“一箇中國”原則狀況觀察課題組:<跨國企業遵守“一箇中國”原則狀況觀察(2019)——從世界500強企業官網對我國港澳台地區標識切入>》(載於李林 支振鋒主編《網絡法治藍皮書:中國網絡法治發展報告(2019)》,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
基本觀點:新技術帶來了網絡空間信息內容治理的新問題。維護國家在網絡空間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我國網絡空間安全戰略的重要任務。從世界500強企業的官網(特指該公司總部在其註冊國家所開辦的官方網站)對我國港澳台地區的標識情況切入,觀察相關外企對“一箇中國”原則要求的遵守情況,發現500強企業對“一箇中國”原則的遵守情況不容樂觀。相關部門應嚴肅對待跨國企業在其官方網站錯誤或不當標識中國領土的行為,堅決反對和遏制網絡空間中妄圖分割中國的反動勢力,堅決打擊一切侵害我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為。 [1] 
(2)《織密清朗網絡空間的規則之網》(《光明日報》2020年1月9日第3版)
基本觀點:雖然我國已經初步實現了網絡新聞、搜索引擎、網絡直播、移動App、網絡跟帖評論、網絡論壇社區、網絡羣組、用户公眾賬號、微博客、網絡音視頻信息等所有具有媒體屬性和社會動員能力的信息服務的全覆蓋監管,但在以行政部門出台規範作為主要監管工具的情況下,不同行政部門的規章、規範性文件與公共政策之間如何協調,部門規範與上位法之間如何銜接,監管部門與互聯網平台、網民及行業組織之間如何互動,以及如何壓實互聯網平台對用户生產、複製、傳播信息內容的監管責任,特別是個性化算法推薦、深度偽造等新技術條件下網絡信息的監管,仍然需要一部更加具有綜合性、體系性和統籌性的規範,以織密規則之網,破解碎片化問題。 [1] 
(3)《守好互聯網平台的價值出口》(《人民日報》2018年4月13日第5版)
基本觀點:受惠於龐大的用户數量、科技進步以及網絡基礎設施升級等紅利,我國互聯網經濟創新活躍、網絡信息平台成長迅速,體現了中國市場令人讚歎的科技與商業模式創新,這也是無數技術和商業人才的奮鬥成果。影響力有多大,責任就有多大。巨大的用户羣體絕不僅意味着金山銀山,還意味着責任如山。對用户、市場、社會和國家肩負應有的責任,積極培育社會道德和主流價值觀,決定着平台自身的品性和未來。 [1] 
(4)《將法治更好融入網絡空間道德建設》(《經濟日報》2019年12月27日理論版)
基本觀點:網絡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提出“抓好網絡空間道德建設”,體現了對新科技條件下道德建設規律的新認識。在網絡空間建構道德規範、強化道德認同、指引道德實踐,需要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持續強化教育引導,也需要以法治承載道德理念、弘揚美德義行。 [1] 
(5)《網絡安全風險與互聯網內容治理的法治化》(《改革》,2018年第1期)
基本觀點:強化互聯網內容治理,是防範化解網絡安全風險的重要舉措,而互聯網內容治理的法治化,則是互聯網內容治理的重要趨向。互聯網內容治理立法已成為各國重要的關注點,世界各國紛紛從技術和立法層面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操縱進行了反制。俄羅斯頒佈《信息、信息技術和信息保護法》的修正法案、美國相繼通過了《波特曼-墨菲反宣傳法》《美國國防授權法(NDAA)》及其配套法案,並通過種種其他手段進行“信息戰”,德國針對社交媒體平台進行監管的法案《網絡執行法》也已正式實施。我國已基本形成了一套涵蓋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等各個層級,貫穿刑法和行政法等各個部門法,包括司法解釋在內,在內容上涉及刑事、治安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各個方面的關於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的法律體系,從而確立起我國互聯網信息管理的“四梁八柱”,為國家信息內容主管部門的管理與執法提供了基本遵循。但總體上看,仍然比較粗糙。如何協調國家監管與平台治理,如何在監管的同時不干預平台經營自主性,如何能夠為平台這種私主體賦予類似管理公共事務的權力,仍然是一個值得繼續探索的重要問題。特別是在資本密集型的互聯網新聞信息平台上,如何避免資本對新聞信息的宰制,如何在強調平台管理不良信息的同時避免平台對信息的過濾與控制,都值得深入探究。 [1] 
3.數字經濟、數據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
(1)《公開透明應與保護個人信息並重》(《人民日報》2017年6月4日第5版)
基本觀點:利用不好個人數據,一個國家的互聯網產業就很難繁榮發展;保護不好個人信息,一個國家就會失去秩序甚至國家安全。因此,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到《網絡安全法》,從刑法修正案(九)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我國已經形成了一套專門、嚴密的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制度,並與憲法、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相關行政法等構成了比較嚴密的體系。觀念扭轉往往比建章立制更難。在個人信息保護上,有了良法,還需要公民重視個人信息自我保護、市場對個人信息合理利用、政府部門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護公民權益、維護市場秩序乃至保障國家安全。 [1] 
(2)《中國擔當促進全球數字經濟合作》(《光明日報》2017年12月6日理論版)
基本觀點:數字經濟已成為全球經濟新亮點。新經濟催生新業態,培育新企業。但信息鴻溝加劇了發展的不平衡。應發展數字經濟,促進開放共享,讓互聯網發展成果真正造福人類。 [1] 
(3)《美好世界的數字願景與中國擔當》(《網信軍民融合》2018年第6期)
基本觀點:改善監管,提升法治,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數字經濟共享經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中國提出的攜手共建美好世界的中國願景,讓互聯網發展成果真正造福世界各國人民。 [1] 
(4)《讓互聯網更好造福世界人民》(《人民日報》2016年11月17日第5版)
基本觀點:應充分重視和認真解決網絡空間存在的信息泄露、網絡竊密、網絡詐騙等問題,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應聯合起來,共同應對網絡攻擊、網絡恐怖主義等全球公害,維護國內網絡空間的清朗有序,維護國際網絡空間的和平穩定。 [1] 
4.新技術新應用與供應鏈安全
(1)《中國司法公開新媒體應用研究報告(2018)》(合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中國司法公開新媒體應用研究報告(2019)——人民法院庭審公開第三方評估報告》(合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基本觀點:2018-2019年連續兩年對全國法院庭審公開工作進行了第三方評估。作為此次評估的研究成果,這兩本報告對庭審公開評估的對象、方法進行了詳細論證,對該年度全國法院庭審公開工作的基本狀況和所取得的進展進行了客觀呈現和分析,發現我國庭審公開直播工作已經基本實現常態化,在社會中的反響漸強,但同時也存在庭審公開發展不平衡、庭審公開規則不統一問題,需要加以改進。 [1] 
(2)《使人工智能成為引領創新發展的智慧“頭雁”》(《光明日報》2018年11月8日第11版)
基本觀點:要深入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的特點,圍繞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把握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融合發展契機,在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中發揮人工智能作用,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佔領人工智能核心技術最高點,有可能使我們在信息革命背景下突破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的“命門”。但人工智能也同樣是雙刃劍。一方面,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人工智能發展,抓住民生領域的突出矛盾和難點,從為人民創造美好生活的需要出發,加強人工智能在教育、醫療衞生、體育、住房、交通、助殘養老、家政服務等領域的深度應用;同時開發適用於政府服務和決策的人工智能系統,加強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和公共需求精準預測,運用人工智能提高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加強人工智能發展的潛在風險研判和防範,維護人民利益和國家安全,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發展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倫理道德,確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 [1] 
(3)《打造支撐科技發展的產業鏈》(《人民日報》2018年7月8日理論版)
基本觀點:突破核心技術,除了立足自主創新實現技術趕超之外,打造支撐技術發展的產業鏈和價值鏈也同樣重要。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的整合能力越來越成為決定一項新技術前景的關鍵。鑽研核心技術,一旦脱離了產業鏈、價值鏈,上下游不銜接,就可能白忙一場。 [1] 
5.信息技術與國際治理
(1)《網絡主權植根於現代法理》(《光明日報》2015年12月17日理論版,《新華文摘》轉載)
基本觀點:網絡主權由此成為一個重要的樞紐性概念和邏輯連接點,它穿透國際與國內,溝通現實與虛擬,也貫穿政治與法律,因而成為一個既有現實承載,又有具體指涉,還有內在邏輯,而且內涵清晰、外延明確,深深植根於現代法理之中的科學概念。 [1] 
(2)《互聯網全球治理——中國智慧與中國貢獻》(《中國社會科學報》,2017年9月15日第5版)
基本觀點:針互聯網全球治理的現實困境,指出中國始終是互聯網全球治理的參與者、建設者、貢獻者。作為網絡大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有充分的道義責任為全球互聯網治理提供中國價值、中國立場和中國方案。通過描繪互聯網全球治理的共同願景、搭建互聯網全球治理的中國平台、提出互聯網全球法治的中國建議,來構建互聯網全球治理的方案,在解決全球互聯網具體問題中體現中國智慧。 [1] 
(3)《互聯網全球治理的法治之道》(《法制與社會發展》2017年第1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
基本觀點:互聯網在給人類帶來福利的同時也帶來了挑戰,但當前互聯網全球治理體系發展不均衡,規則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結構畸形、霸權宰制、法治貧困。形式上技術社羣自發制定規則,實則從根本上受到美國的控制,從而形成國際互聯網去中心化掩蓋下的權力壟斷,一家獨大下的叢林社會,對國際正義、尤其是第三世界國家極為不利。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國際社會需要公正的互聯網治理法治體系。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提出了推進互聯網全球治理體系變革的“四項原則”和“五點主張”,2016年烏鎮峯會上又提出了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四個目標”,為互聯網全球治理貢獻出了中國方案,指出了法治之道。互聯網的全球治理法治化要堅持尊重國家主權原則,建立平等參與互聯網規則制定的機制,增強全球互聯網治理的制度供給,最終實現全球互聯網共享共治。 [1] 

支振鋒學術作品

1.信息革命與綜合治理
(1)《網絡法治藍皮書:中國網絡法治發展報告(2018)》(主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年版,45.8萬字。
(2)《網絡法治藍皮書 No.2: 中國網絡法治發展報告(2019)》(主編),社科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47萬字。
(3)《中國網絡法治發展報告(2018-2019)》(合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9年版,12.1萬字。
(4)《營造孩子上網的良好生態》,《人民日報》2019年6月6日第9版,0.15萬字。
(5)《打造支撐科技發展的產業鏈》,《光明日報》2018年7月8日第5版,0.16萬字。
(6)《加快推進網絡強國建設的根本遵循》,《光明日報》2018年5月17日理論版,0.45萬字。
(7)《根治校園貸亂象須以良幣驅逐劣幣》,《光明日報》2017年9月10日第2版,0.15萬字。
(8)《將法治精神貫徹到改革發展全過程》,《人民日報》2017年5月21日第5版,0.2萬字。
(9)《為移動互聯網業 增添政策紅利》,《光明日報》2017年2月3日第2版,0.15萬字。
(10)《厚植互聯網發展的法治土壤》,《光明日報》2016年11月25日第6版,0.15萬字。
(11)《讓互聯網更好造福世界人民》,《人民日報》2016年11月17日第5版,0.15萬字。
(12)《竊賊“起訴”暴露網絡霸權》,《人民日報》2016年5月22日第5版,0.15萬字。
(13)《實現以人民為中心的互聯網發展》,《光明日報》2016年4月25日第2版,0.35萬字;《求是》2016年第11期轉載。
(14)《消除互聯網發展的數字鴻溝》,《人民日報》2016年4月25日第5版,0.15萬字。
(15)《網絡發展要讓人民有更多獲得感》(發佈時署名“本報評論員”),《人民日報》2016年4月21日第1版,0.15萬字。
(16)《信用建設,治理體系新支柱》,《人民日報》2015年9月11日第13版,0.2萬字。
(17)《互聯網公司反腐敗研究報告》(2萬字,合作,待發表)。 [1] 
2.網絡技術與內容治理
(1)《織密清朗網絡空間的規則之網》,《光明日報》2020年1月9日第3版。
(2)《強化平台責任,推動社會治理創新》,《光明日報》2018年5月15日第2版,0.15萬字。
(3)《守好互聯網平台的價值出口》,《光明日報》2018年4月13日第5版,0.15萬字。
(4)《網絡安全風險與互聯網內容治理的法治化》,《改革》2018年第1期,0.4萬字。
(5)《庭審直播呈現生動正義》,《人民日報》2017年3月14日第5版,0.13萬字。
(6)《法治保障搜索服務不偏航》,《光明日報》2016年6月28日第7版,0.15萬字。
(7)《互聯網新聞信息及相關業務從業人員監管機制研究》,2018年5月提交中央網信辦傳播局。
(8)《互聯網新聞企業特別管理股制度研究》,2018年10月提交中央網信辦法規局。
(9)《互聯網新聞信息及相關業務從業人員摸底調查調研報告》,2016年12月提交中央網信辦傳播局。
(10)《內容治理中的公民言論權利》(2萬字,待發表)。 [1] 
3.數字經濟、數據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
(1)《中國擔當促進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光明日報》2017年12月6日第10-11版,0.23萬字。
(2)《提升數字能力,守護網絡安全》,《人民日報》2017年9月25日第5版,0.15萬字。
(3)《公開透明應與保護個人信息並重》,《人民日報》2017年6月4日第5版,0.15萬字。
(4)《從源頭抓好網絡安全治理》,《光明日報》2016年9月5日第10版,0.15萬字。 [1] 
4.AI、算法等新技術新應用倫理與社會責任控制
(1)《中國司法公開新媒體應用研究報告(2015)——從庭審網絡與微博直播切入》,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6年版,11.8萬字。
(2)《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公開第三方評估(2017)》(合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8年版,7.1萬字。
(3)《中國司法公開新媒體應用研究報告(2018)》,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8年版,10.1萬字。
(4)《中國司法公開新媒體應用研究報告(2019)》,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9年版,8.5萬字。
(5)《信息化助力法治發展進步(人民觀察)》,《人民日報》2019年7月5日第9版,0.5萬字。
(6)《使人工智能成為引領創新發展的智慧“頭雁”》,《光明日報》2018年11月8日第11版,0.15萬字。
(7)《中國司法在公開中積厚行遠》,《人民日報》2016年3月3日第5版,0.15萬字。
(8)《人工智能主體地位的法律悖論》(2萬字,待發表)。 [1] 
5.網絡空間國際治理與供應鏈安全
(1)《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全球共識與中國智慧》,《光明日報》2019年10月25日理論版,0.5萬字。
(2)《社會穩定的互聯網作用機制》,《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18年第2期,0.7萬字。
(3)《攜手共建共享——走向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人民日報》2017年4月19日第22版,0.17萬字。
(4)《互聯網全球治理的法治之道》,《法制與社會發展》2017年第1期,2萬字,知網引用18次;《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7年第5期轉載;同時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17年第2期轉載。
(5)《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全球願景與中國擔當》,《光明日報》2016年11月27日理論版,0.3萬字。
(6)《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要反對網絡霸權》,《求是》2016年第17期,0.43萬字。
(7)《為互聯網的國際治理貢獻中國方案》,《紅旗文稿》2016年第2期,1.2萬字。
(8)《尊重國家網絡主權》,《人民日報》2016年2月7日理論版,0.15萬字。
(9)《網絡主權根植於現代法理》,《光明日報》2015年12月17日第4版,0.35萬字;《新華文摘》2016年第7期轉載。
(10)《全球網絡新秩序有賴於平等共治》,《人民日報》2014年7月21日第5版,0.16萬字。
(11)《網絡主權指引國際治理新格局》,《人民日報》2016年1月5日第5版,0.12萬字。
(12)《網絡主權的法理基礎》,(2017年2月,提交中央網信辦法規局)。 [1] 
6.法學理論——著作
(1)《馴化法律——哈特的法律規則理論》,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25.3萬字。
(2)《法律的馴化與內生性規則》,《法學研究》2009年第2期,2.3萬字,知網引用18次。
(3)《哈特:法學元命題的追問》,黑龍江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20.2萬字。
(4)《西方法理學研究的新發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年版,32萬字。
(5)《知識之學與思想之學——近世中國法理學研究省思》,《政法論壇》2009年第1期,2萬字,知網引用20次。
(6)《從文本到問題:中國法理學研究的進取路徑——從資源汲取的角度切入》,《中外法學》2009年第4期,2萬字,知網引用14次。
(7)《法治建設的成敗之道》,《馬克思主義研究》2016年第2期,2萬字,知網引用1次。
(8)《西方話語與中國法理——法學研究中的鬼話、童話、神話》,《新華文摘》2014年第5期轉載。
(9)《“體制決定論”的力度與限度——從司法機關人財物省級統管切入》,《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4年第9期轉載。
(10)《法治建設的成敗之道》,《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6年第7期轉載。
(11)《新時代呼喚中國法治的理論提振》,《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8年第8期轉載。
(12)《以法律促進孝親敬老——中國老齡化困局的法治對策》(合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6年版,12.1萬字。
(13)《中國人才創新創業優質生態圈發展報告(2018)》(支振鋒等合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8年版,9.69萬字。
(14)《西法東漸的思想史邏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即出,約23萬字。
(15)《中國人才創新創業優質生態圈研究發展報告(2019)》(支振鋒等合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9年版,12.5萬字。 [1] 

支振鋒社會影響

1. 社會影響
積極參與實踐,從事智庫研究和法治宣傳。多次受中央機關委託參與重大決策諮詢論證,向中央提交內部報告約20篇,並獲相關批示。參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論證,受最高人民法院委託主持全國法院庭審公開第三方評估,參加中央有關部門宣講團到相關省市宣講中央精神,併為地方黨委政府中心組學習進行專家授課。曾被中央辦公廳法規局、中央網信辦法規局、中央宣傳部和中央軍委有關部門借調或抽調,參與起草相關重要文稿。 [1] 
2. 出版報告
(1)2016年,國家智庫報告:《中國司法公開新媒體應用研究報告(2015)》,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1.8萬字。
(2)2018年,國家智庫報告:《中國司法公開新媒體應用研究報告(2018)》,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0.1萬字。
(3)2018年,國家智庫報告:《中國人才創新創業優質生態圈發展報告(2018)》,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9.6萬字。 [1] 
3. 法治及網信工作宣講
(1)2017年11月6日,受中央網信辦邀請,作為“全國網信系統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宣講活動”宣講團成員,赴貴州宣講十九大精神2場。
(2)2017年11月14日,受中央網信辦邀請,作為“全國網信系統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宣講活動”宣講團成員,赴河北宣講十九大精神3場。
(3)2017年12月19日,按中國法學會安排,在山東省做《新時代中國特色法治建設》講座。
(4)2018年7月20日,根據中央網信辦安排,作為“全國網信系統學習貫徹全國網信工作會議精神宣講活動”宣講團成員,赴陝西講授《互聯網內容建設和管理》。
(5)2019年4月9日,受中央宣傳部邀請,為“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工作培訓班” 講授《加強網絡空間道德建設》。
(6)2019年4月23日,受中央網信辦邀請,為“網絡空間國際治理培訓班”做專題講座。
(7)2019年5月14日,受公安部邀請,為“全國公安監管民警實戰訓練(北京)基地第五期培訓班。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