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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特區

鎖定
四川省攀枝花市的舊稱。位於四川省,為舊區劃名,現已更名為四川省攀枝花市。
中文名
攀枝花特區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
建立工業城
1964年5月15日

目錄

攀枝花特區簡介

現已更位於四川省,為舊區劃名名為四川省攀枝花市。

攀枝花特區歷史沿革

1964年5月15日,在 北京召開討論“三五”計劃的中央工作會議,毛澤東指出要採取緊急措施加快攀枝花工業基地的建設。
1964年9月,第一支建設隊伍進入攀枝花地區,併成立了“攀枝花工業基地臨時領導小組”。
1965年1月7日,中共中央西南局向中共中央、國務院提交了《關於成立攀枝花工業區政府的請示》,建議在攀枝花工業區黨委統一領導下,成立一個工業區人民政府。
1965年1月19日,周恩來批示:“攀枝花成立特區政府仿大慶例,政企合一, 成立黨委,由冶金部黨委為主,四川省委為輔實行雙重領導。”
1965年2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做出《關於成立攀枝花特區人民委員會的批覆》,指出:“為了保證攀枝花地區的工業建設,統一安排生活供應、文教衞生、治安保衞等行政管理工作,宜基本上採取大慶形式,即成立攀枝花特區人民委員會,實行政企合一。 有關企業工作以冶金部領導為主,有關地方工作以四川省人民委員會領導為主”。 [1] 
1965年2月9日,中央決定成立 攀枝花建設指揮部。
1965年3月20日,攀枝花建設指揮部、攀枝花特區人民委員會正式成立,合署辦公;攀枝花建設指揮部黨委即攀枝花特區黨委。隨後,該地領導人認為攀枝花特區這個名義,只能對內使用;為了有利於保密,還需一個公開名義,以便政府掛牌、出公告、職工通信及物資發運等使用。
1965年4月20日,四川省請示國務院,提出將“攀枝花特區人民委員會”更名為“四川省渡口市人民委員會”。4月22日,國務院給四川省人民委員會《關於攀枝花特區改名問題的批覆》同意。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