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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編制。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綜合部聯繫(地址:攀枝花市東區西海岸社區農行大廈十二樓;)
中文名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地    點
攀枝花市
職    責
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類    型
政府工作部門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年度報告

2009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一項常態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規範信息製作和公開流程,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圓滿完成了各項任務。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工作

   2009年,我局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主動公開政務信息62條,以政府採購招投標文件、公告等為主。無依申請公開信息和收費情況,也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和行政申訴案件。圓滿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任務。主要做法是: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一是局領導組織召開會議,學習領會《條例》主要精神,專題研究部署工作,統一了認識,明確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二是建立工作責任體系。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綜合部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具體工作。建立了信息聯絡員制度,明確了職責,為工作開展提供了有效的組織保障。
(二)落實專人、強化培訓
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際,我局對信息聯絡員進行了專題培訓,提高了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和原則、範圍和內容、方式和程序、監督和保障等有明確的瞭解,增強了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有效地提高了信息聯絡員的操作技術水平,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規範程序、創新方法
嚴格審核把關。我局將政府信息公開與保密工作結合,堅持做到“應透盡透,應守必守”。要求各部門按照“誰製作、誰公開、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和信息審核程序,切實加強審核。為確保政府公開信息經過審核,以便於操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落實到擬稿、核稿、簽發等各個環節,不留盲點。
(四)明確責任、及時督查
根據工作實際確定了2009年全年應公開信息的目標任務。加強督查抓落實,適時檢查和通報信息公開情況,嚴格目標考核,保證了工作的順利開展。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個別同志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仍習慣於傳統工作方式,主動公開意識還有待增強;主動公開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缺乏專門的信息工作機構,技術管理力量相對薄弱。
針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局將從以下幾方面改進:一是進一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精神,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對推行政務公開重要意義的認識,加大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力度;二是不斷增強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政務公開的意識,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政務公開的各項制度和措施,不斷拓展政務公開的內容和渠道。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