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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辦

鎖定
擬辦是機關秘書部門對有關工作的請示報告提出的初步處理意見,供領導審議決定。擬辦時要根據來文要求,擬明應主送哪位領導審閲和批示。擬辦意見中要寫明來文應由何部門承辦,並提出承辦要求、時限等。如需幾個部門聯合承辦,也應在擬辦意見中寫明並指出主辦單位。對於需要傳達的文件,擬辦意見中要提出傳達範圍、傳達時間、傳達形式、傳達步驟和由誰傳達。秘書部門負責人應認真研究來文內容和發文機關的要求,周密考慮處理方案,提高擬辦質量。擬辦意見屬於請示或建議的性質,要寫得簡明扼要,清楚確切。 [1] 
中文名
擬辦
簡    介
是一項輔助決策活動
目    的
為決策活動提供可供選擇的方案
注意事項
意見要簡明、具體、得體
注意事項
(1)認真研讀公文,真正弄清對方的意圖、問題的性質與實際情況。
(2)意見要簡明、具體、得體。
(3)如同時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方案時,應講究它們的排列次序,一般應將傾向性意見放在前面,以提高效果。
(4)意見應工整、清晰地寫在《文件處理單》相應的欄目中,並簽註擬辦人姓名與日期。
(5)當公文所涉及的問題較易處理,對領導者採納自己的方案有一定的把握時,也可直接草擬覆文文稿供審核定奪,以加速辦理過程。
參考資料
  • 1.    劉建明,王泰玄等.宣傳輿論學大辭典:經濟日報出版社,19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