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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偶方式

鎖定
擇偶方式,又稱擇偶途徑。通過何種方式完成或實現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男女互相選擇。 [1] 
中文名
擇偶方式
分    類
自己認識、中間人介紹兩類
分類
一般來説,可分為自己認識、中間人介紹兩類。中間人介紹可包括父母或親戚介紹、朋友或同事介紹、組織介紹、婚姻介紹所介紹、專職媒人介紹等。
由分類可知,當事人選擇什麼樣的擇偶方式在某種意義上可以折射出他們的婚姻自主程度。從歷史上看,擇偶方式首先受到家庭制度和婚姻制度的制約。在父系父權的家庭制度下,締結婚姻必須經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擇偶不能自由,一般由父母或其他家長替當事人選擇配偶,專職媒人(媒婆)介紹成為最主要的擇偶方式。
擇偶也受到其他社會因素的制約,如社會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區域文化。中國城鄉的擇偶方式表現出明顯的不同。在中西部的農村,擇偶仍要通過媒人;在大中城市,通過自己認識締結婚姻的比例正呈現增長的趨勢。
從總體上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可以體現當事人婚姻自主程度增加的擇偶方式——自己認識以及中間人介紹類中的朋友或同事介紹的比例在中國城鄉逐步增加。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家庭制度與婚姻制度的變遷方向。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