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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州市無線電管理局

鎖定
撫州市無線電管理局是撫州市地方政府主管無線電的政府機構。
中文名
撫州市無線電管理局
局    長
李 明
下屬單位
撫州市無線電監測站 
地    區
撫州市

撫州市無線電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擬訂地方無線電管理規定,以實現無線電波和衞星軌道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二) 根據權限審查批准本市各行各業無線電台(站)的設置、使用、報廢等方面的管理;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佈局和台址;指配各類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呼號,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台執照》。
(三) 會同有關部門對研製、生產、進口、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實施管理。
(四)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無線電監測,查處違法違章電台,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發揮經濟槓桿的作用。
(五) 負責對全市無線電設備實施定期檢測。
(六) 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干擾事宜,查找干擾源,並負責與外市協調無線電干擾事宜。
(七) 辦理涉外無線電管理事宜。
(八) 負責電磁環境的管理。對工業、科學、醫療設備、電氣化運輸系統、高壓電力線及其它電器裝置產生的電磁輻射進行管理及其在選址、定點等方面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
(九) 按有關規定核收無線電管理規費。
(十) 負責平、戰時全市的無線電管制。
(十一) 完成市政府和省無線電管理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撫州市無線電管理局領導信息

李 明: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文秘工作
李國根:副局長,分管紀檢監察、黨支部和預備役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綜治、固定站建設工作,做好駐地黨委、政府交辦有關工作。

撫州市無線電管理局下屬單位

撫州市無線電監測站
工作職責:
1、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規定程序和核定的項目工作。
2、貫徹國家有關無線電管理方面的技術政策和標準;檢測無線電設備的主要技術參數;檢測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的電波輻射。
3、接受省無線電監測中心指派監測任務,負責市內重大無線電監測任務的組織、協調和指揮。
4、負責全市無線電監測網的指揮調度,並對全市無線電監測網、信息網的日常運行進行管理和維護;負責市無線電監測網與全省無線電監測網聯網運行。
5、負責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以及組織協調市際間和市內區域間的干擾查找。
6、負責市直單位新設無線電台(站)的驗收。
7、負責頻率佔用度的調查,為頻率的指配提供科學依據,參加電磁兼容性分析工作。
8、指導各設縣區監測站的業務工作,負責全市無線電監測技術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工程技術人員的專業培訓。
9、組織和承擔無線電監測新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工作。
10、辦理廳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人:李偉(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