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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之訴
鎖定
- 中文名
- 撤銷之訴
- 定 義
- 行政訴訟中當事人要求撤銷某項行政行為的訴訟
- 出 處
- 《法學大辭典》
對於撤銷之訴,行政法院只對行政機關的最終決定的合法性作出裁判,而不考慮決定作出後發生的事情,如果行政決定已被執行完畢,根據原告的請求,行政法院可以宣告這種行為無效。即使行政機關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前已經撤銷了被起訴時行政行為,法院仍可在判決中宣佈該項行為是非法的。在此類訴私中,法官的權力僅限於撖銷不合法行政行為,不能變更或重新作出決定,也不能判決行政主體賠償損失。越權之訴是最重要的撤銷之訴。參見“越權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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