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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斯·摩根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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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斯·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1904—1980年),猶太人,美國政治學家,國際法學家,國際關係理論大師,古典現實主義大師,國際法學中“權力政治學派”締造者。
中文名
漢斯·摩根索
國    籍
美國
出生地
德國
出生日期
1904年
逝世日期
1980年
職    業
美國政治學家
主要成就
國際法學中“權力政治學派”締造者
外文名
Hans J. Morgenthau

漢斯·摩根索人物經歷

人物經歷 人物經歷
他1904年生於德國,1923-1927年間先後在柏林大學法蘭克福大學慕尼黑大學攻讀哲學、文學和法律,在瑞士日內瓦的國際問題研究生院學習和研究國際政治。畢業後當了三年律師,之後在日內瓦大學任政治學講師。1935年在西班牙馬德里國際研究學院任國際法教授。由於法西斯對猶太人的迫害,他無法回德國,遂於1937年輾轉到美國,在紐約城市大學布魯克林學院堪薩斯州立大學教政治學。1943年,摩根所加入美國國籍,以後在美國多所大學任教和從事研究工作,其中時間最長的是任芝加哥大學政治學教授。並且曾是哥倫比亞大學哈佛大學耶魯大學和加州大學的訪問教授。1950-1968年期間擔任芝加哥大學美國對外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期間還兼任美國國務院和國防部顧問。
摩根索在芝加哥大學任教授時,與愛德華·卡爾成為同事,此人是現實主義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該學派認為民族國家是國際關係的主要行為體,其最為關注的研究領域是權力。
平生所著甚多,但最著名的傳世之作則是《國家間政治—權力鬥爭與和平》(Politics Among Nations-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該書在學術界素享盛譽,已經成為美國使用最廣影響最大的教科書之一,它精確地定義了國際關係範疇,宣告了美國二戰後外交思想範式轉型的開始,該文強調權力界定的利益。而在二戰前理想主義佔據主流的時期,人們關注的則是價值。其他主要著作還有《科學人對抗權力政治》(1946年)、《捍衞國家利益》(1951年)、《政治學的困境》(1958年)、《美國政治的目的》(1960)、《20世紀的政治學》(1962)、《真理與強權》(1970)、《科學:奴僕還是主人?》 等。 [1]  摩根索以抽象的人性論作為世界觀的理論基礎,演繹出權力政治學派的國際法觀。

漢斯·摩根索相關理論

摩根索強調,在國際政治中權力是國家利益的中心內容。他在《國家間的政治》中寫道:“國際政治的最終目標不論是什麼,但權力總是其最直接的目標。爭取權力的鬥爭在時間和空間上都是普遍存在的,是不可否認的經驗事實”。他認為,權力和國家利益的關係不僅是理論分析,而且是政治實踐的基本內容。在國際政治中,最高事實是用權力表述的利益概念,各國均以自己的利益為目標展開政治活動。利益是國際關係中的永恆立場。政治行動應根據它來判斷和指導。他指出,“國際政治是一個無休止的權力鬥爭。在這個鬥爭中,各國的利益一定要從權力的角度加以確定”。國際社會是不斷衝突或衝突威脅的領域,其唯一的法則是弱肉強食。國家必須尋求權力,因為,只有權力才能夠保衞自己的國家,促進公民的福利。他還認為,在國際政治關係中,民族國家道德原則都要經過文化和社會環境的過濾。這就導致通用的道德原則的不同運用。軍事和經濟力量不應用來實現分散的、普遍存在的人道主義使命,而應根據國家利益的需要來使用。
摩根索對國際政治研究的影響是由於他對哲學和政治學的雙重重視。他的政治現實主義理論對國際關係學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對美國外交政策基本原則的制訂產生了重大影響
政治現實主義的六項原則
第一,現實主義深信政治法則的客觀性,政治受到植根於人性的客觀規律的支配。這些規律不能改變,所以要想變革社會,就必須首先認識這些社會規律,然後以這些認識為依據制定公共政策
第二,政治現實主義之所以能在國際政治領域裏發展起來的主要標誌是以權力界定利益的概念。政治領導人是“從以權力界定利益的角度進行思考和行動的”,而且歷史已經證實了這一假定。這一假定使不同國家看似不同的對外政策有了連貫性和一致性。此外,這一假設使人們有可能對不同歷史時期政治領導人的行為做出評價。
第三,權力規定利益的概念是一種普遍適用的客觀概念。利益的概念是評價和指導政治行動的永恆標準。權力界定國家利益是普遍適用的觀念,是客觀存在。利益的觀念是政治的實質,不受時間和空間條件的影響,是判斷、指導政治行為唯一永存的標準。但利益的內容不是永遠一成不變的,要視制定對外政策時所處的政治和文化環境而定(如何算符合利益,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第四,不能混淆政治與道德的界限,普遍的道德原則不能以其抽象的公式運用於國家行為,而必須滲透到有確定的時間和地點的具體客觀過程中,“必須依據具體的時間和地點,而不能用抽象和普遍的公式把普遍的道德原則應用於國家的行為。”民族國家在追求利益時所遵循的道德,不同於普通人在處理人際關係中所遵循的道德。政治家作為國家領導人採取行動時,評判其政策的標準是政策的政治後果。謹慎,即對不同政治行動的後果進行權衡,是政治中至高無上的品德。把個人道德同國家道德混為一談,就是製造民族災難,因為國家領導人的首要職責是保證民族國家的生存。
第五,政治現實主義拒絕把特定國家的道義願望與普遍適用的道義法則等同起來。不能把某一特定國家道義上的願望同支配人類的道德法則混為一談,所有國家都試圖用全人類的道德原則掩蓋他們的特殊的願望和行動。只有從權力界定利益的角度,才能對所有國家做出公正的評價。
第六,政治現實主義強調政治學的獨立性,堅持權力規定利益的思想政治標準,其它標準均應服從這一標準。政治行為必須用政治標準來判斷。“經濟學家們的問題是:‘這項政策如何影響社會福利或部分人的福利?’法學家們的問題是:‘這項政策符合法治精神嗎?’而現實主義理論家的問題是:‘這項政策對國家權力有何影響?’” [2] 

漢斯·摩根索經典名句

國際政治像一切政治一樣,是追逐權力的鬥爭。 [3]  無論國際政治的終極目的是什麼,權力總是它的直接目標。
外交政策的終極目標不是權力之名,而是權力之實。
參考資料
  • 1.    漢斯·摩根索.真理與強權:上海譯文出版社,1995年
  • 2.    漢斯·摩根索.國家間政治: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
  • 3.    倪世雄.當代西方國際關係理論.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1年: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