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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預防

鎖定
損害預防,是指國家應儘早地在環境損害發生之前採取措施以制止、限制或控制在其管轄範圍內或控制下的可能引起環境損害的活動或行為。損害預防是國家資源開發的主權權利和不損害國外環境原則的延伸。 [1] 
中文名
損害預防
釋    義
損害國家應儘早地在環境損害發生之前採取措施以制止、限制或控制下的可能引起環境損害的活動或行為
各國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在其管轄或控制下的活動的進行不致使其他國家及其環境遭受污染的損害,並確保在其管轄或控制範圍內事件或活”所浩成的污染不致擴大到其按照本公約行使主權權利的區域之外。
參考資料
  • 1.    馬呈元.國際法(第三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