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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教案

鎖定
揚州教案是發生在中國揚州的一起影響較大的教案。1868年,法國天主教傳教士金緘三在揚州三義閣開辦育嬰堂,半年間死亡嬰孩24名,於是民眾謠傳傳教士私藏小孩,暗地烹而食之。8月初,戴德生(Hudson Taylor)帶領一批英國內地會男女傳教士(其中成年男子4人:戴德生、童跟福、路惠理、李德) 也來到揚州,租到皮市街一幢房屋,創建揚州的第一座基督教堂。揚州應考生員張貼揭貼,要求驅逐洋教。
1996年“揚州教案舊址”列為“揚州市文物保護單位”。 [1] 
中文名
揚州教案
發生時間
1868年(清 同治七年)8月22日
發生地點
揚州
舊    址
揚州市皮市街147-149號

揚州教案事發背景

清同治七年(1868),揚州發生過一起教案。先是法國天主教傳教士金緘三於揚州設育嬰堂,不時有教堂殘害嬰兒的消息傳出,後又聽説被虐死的嬰兒有四十多口,引起揚州人的極大不滿。這時又有英國傳教士戴德生來揚州強行租賃房屋,開設教堂,遂激起民眾的公憤。
1854年3月,即咸豐四年二月,由英國的中國佈道會批准,由利物浦乘船到上海,見到了他仰慕已久的麥都思牧師。他當時是個小人物,語言不通,所得津貼連住房都租不起,但他還是堅持下來,靠教習英語和替人看病謀生。其時正是小刀會佔領上海縣城,他闖入縣城求見小刀會將領陳阿林,試圖説服小刀會接受西方的調停。後又欲往太平天國的天京,因船工拒絕而作罷。他多次到浙江傳教,為了便於接近中國人,他剃去四周的頭髮,將留下的中間一撮染成黑色,再裝上一條假辮,穿起中國的服飾,一邊行醫,一邊佈道。後來在寧波與一位在教會女塾教書的瑪利亞戴爾小姐結婚,主婚人是赫德。
咸豐十年,戴德生因患肺病回國休養,這期間,他以十英鎊存入倫敦一家銀行,註冊成立了“中華內地會”。以這個名義,募集到數千英鎊的捐款,吸收了二十餘名自願傳教人員,於同治五年(1866)四月再度來到中國。
“中華內地會”,系利用中外不平等條約給予傳教士的特權,到中國腹地“樹立十字架的旗幟”。但這個會主要不在於吸收教徒,而在於以最快的速度將基督福音傳播到中國各地。他要求會員在生活、言語、衣着等方面儘量中國化,以便和中國人打成一片,在活動方式上,規定會員進入到一個新的省份後,先在省城建立佈道站,然後迅速向周圍的府、縣擴展,再深入到鄉村活動。
每一個點建成後,交由後來的教士去鞏固,會員們另作新的開拓,可以説,中華內地會在華的傳教事業,起了先遣和播種的作用。他拓展的地盤很廣,而主要在江浙一帶,揚州是他所要開闢的新據點之一。對於這種行徑,揚州人是火上澆油。 [2] 

揚州教案事件經過

1868年8月22日,星期六,傍晚時分,揚州內地會被八千至一萬人包圍,手拿刀棒,投擲磚塊。戴德生和童跟福不顧眾人追打,逃往知府衙門要求保護。人羣闖進屋內,搶劫財物,毆打。有人放火燒屋,牆壁倒塌,傳教士及眷屬被迫跳樓逃生,戴德生懷孕六個月的妻子瑪莉亞跳樓時摔傷了腿,白安美多處骨折。所幸鄰居及時把火撲滅,屋子沒有燒燬。8月23日下午,縣官僱來轎子,把傳教土護送出揚州城的南門,到鎮江去。
同治十年七月間,揚州官紳會商驅逐洋人,民眾亦向教堂投擲石塊,擊破門窗。其時正是府學考試期間,眾考生立即投身其中,張貼揭帖(類似現在的大字報),反對洋教。後來反教羣眾衝入戴德生住所,搗毀傢俱並欲焚燒房屋,一教士和一家眷受傷。這就是轟動一時的揚州教案。 [2] 

揚州教案事件處理

英國駐上海領事麥華陀(W. H. Medhurst)得知揚州發生教案,立即趕往。9月2日,麥華佗向揚州知府交涉,沒有得到滿意答覆,9月11日,麥華陀率軍艦瑞那爾多號(Rinaldo)到南京與兩江總督曾國藩交涉。
但12日下午,艦長布什(Bush)因患病而率艦返回上海,曾國藩便不再會見麥華陀。麥華陀回到上海。英駐華公使阿禮國 (Rutherford Alcock) 照會總理衙門,並要求英國派出海軍力量,迫使南京地方當局接受要求。11月8日,麥華陀帶4艘軍艦前往南京。11月9號,曾國藩和繼任的兩江總督馬新貽完全接受麥華陀要求,罷免了揚州地方官,發表公告並答應賠償損失。麥華陀帶領兩艘軍艦和300名士兵來到揚州,受到款待,還在教堂門口立碑,申明保護外國教會。此教堂在揚州市皮市街,尚有遺蹟可尋。11月28日,揚州教案以懲兇、賠款、立碑議結,賠償教會損失,修復被毀的住宅,門前立碑,保護教堂,懲罰肇事者,邀請傳教士返回揚州。 [2] 

揚州教案後繼發展

戴德生於光緒三十一年(1905)五月初一在長沙視察教務時突然病故,死後遺體葬於鎮江。
光緒十七年(1891),揚州還發生過一次不大的教案,滿街張貼揭帖,揭露傳教士欺壓中國人民的罪行,4月間聚眾五六千人包圍了教堂,後被清政府派兵鎮壓驅散。
教案的發生,傳教士的侵略工具性和部分教士在華的惡劣行徑,是主要原因,與中國傳統思想的衝突和社會上因反感而產生誤傳,也起了激發作用。 [2] 

揚州教案教案舊址

揚州教案舊址位於揚州市皮市街147-149號大院,大門東向,佔地約800平方米,1950年代以前一直是內地會教堂。1950年代被政府接管,成為揚州師範學校(後改為市五中)宿舍,分別租給10多户居民居住。1990年落實宗教政策,產權轉給市基督教三自愛國會,繼續由房產局安排的12户居民居住。
1996年“揚州教案舊址”列為“揚州市文物保護單位”。 [1] 
現存兩幢南向二層樓房及水井一口,前樓面闊三間,後樓面闊五間,樓房基本保持原樣,至於兩樓間的教堂原址已改建為平房。原大門仍在,門前碑已不存,另在兩樓前東牆開了便門。現為揚州市文物保護單位。但由於房屋年久失修,已成危房。 [1]  [3] 
揚州教案舊址倒塌現場 揚州教案舊址倒塌現場
 揚州教案舊址倒塌現場  揚州教案舊址倒塌現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