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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單更正

鎖定
提單更正,是指貨物裝船後,事先繕制的提單可能與實際裝載情況不符,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對其進行更正或重新繕制;或者可能因託運人申報材料的錯誤或信用證要求的條件有所改變或其他原因,由託運人提出更正要求而由承運人對其進行更正或重新繕制的行為。 [1] 
中文名
提單更正
屬    性
交通學術語
因此在託運人或其代理人向承運人定艙的時候就被認為契約即告成立,所以雖然條款內容是由承運人單方擬就,託運人也應當認為雙方已認可,即成為運輸契約。對於已裝船貨物負有簽發提單的義務,而且根據託運人的要求,即使貨物尚未裝船,只要貨物已在承運人掌管之下,承運人也有簽發一種被稱為"收貨待運提單"的義務。
參考資料
  • 1.    馬廣文.交通大辭典: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