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提前收回

鎖定
提前收回是在債券到期前將債券兑付收回的一種證券收回方式。債券是載明一定金額、期限、利率、兑付條件的有價證券。債券到期後其發行單位必須按票面約定的條款,支付給投資者本金和利息,從而將債券收回。 [1] 
中文名
提前收回
類    別
證券收回方式
有的債券則規定:在債券發行一段時期但債券尚未到期時,投資者就可以到指定部門兑付債券,這稱為債券的提前收回。中國上海金山石油化工總廠發行的30萬噸乙烯工程企業債券即為提前收回債券。提前收回債券既能滿足投資者用款急需,增加債券的變現性,又可以減輕發行單位的利息負擔。 [1] 
參考資料
  • 1.    韓雙林,馬秀巖.證券投資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