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揆一

鎖定
揆一·費裏第裏克(Co-yett,Frederik)1656年至1662年荷蘭殖民者駐台灣第十二任(末任)行政長官。荷蘭國王之弟。
揆一任職期間,因受鄭成功與荷蘭禁絕貿易的封鎖威脅,於1657年(清順治十四年),派何斌前往廈門與鄭成功談判。但何斌決計收復台灣,向鄭成功獻圖。1661年,荷蘭駐台軍隊被鄭軍打敗。翌年(康熙元年)宣佈投降,同年2月1日簽訂投降條約。履約後,率殘兵離台赴巴達維亞(今雅加達)。1665年(康熙四年),因“丟失”台灣被荷蘭東印度公司判處無期徒刑,放逐馬來西亞邦達列島中的一個小島上。1674年獲釋回荷蘭。 [1] 
中文名
揆一
外文名
Frederick Coyett
國    籍
荷蘭
出生日期
1615年
逝世日期
1687年10月17日
職    業
荷蘭駐台灣第十二任總督
出生地
瑞典斯德哥爾摩
代表作品
《被貽誤的台灣》

揆一人物經歷

揆一台灣總督

揆一 揆一
揆一於1615年前出生於瑞典斯德哥爾摩,揆一進入荷屬東印度公司後,經歷各種職階,1645年在巴達維亞升任為高級商務,1647年被任命為日本出島商館館長,1657年任荷蘭駐台灣第十二任總督。

揆一招降明鄭

揆一向鄭成功投降塑像 揆一向鄭成功投降塑像
1661年3月23日,鄭成功率大軍2.5萬人,戰艦350餘艘,從金門料羅灣出師東征台灣。4月初一日,鄭成功艦隊進入鹿耳門水道,登陸台灣,先克赤嵌,繼圍熱蘭遮城。並向荷蘭總督揆(kuí)一發布招降書。12月13日(公曆1662年2月1日),揆一在孤立無援、大勢已去的情況下向鄭成功乞降,離開佔領達38年的台灣。
鄭成功緻荷軍總督揆一招降書全文如下:
執事率數百之眾,困守城中,何足以抗我軍?而餘尤怪執事之不智也。夫天下之人固不樂死於非命,餘之數告執事者,蓋為貴國人民之性命,不忍陷之瘡痍爾。 今再命使者前往致意,願執事熟思之。執事若知不敵,獻城降,則餘當以誠意相待。否則我軍攻城,而執事始揭白旗,則餘亦止戰,以待後命。我軍入城之時,餘嚴飭將士,秋毫無犯,一聽貴國人民之去。若有願留者,餘亦保衞之,與華人同。夫戰敗而和,古有明訓;臨事不斷,智者所譏。貴國人民遠渡重洋,經營台島,至勢 不得已而謀自衞之道,固餘之所壯也。然台灣者,中國之土地也,久為貴國所踞。今餘既來索,則地當歸我,珍瑤不急之物悉聽而歸。若執事不聽,可揭紅旗請戰, 餘亦立馬以觀,毋遊移而不決也。生死之權,在餘掌中,見機而作,不俟終日。唯執事圖之。

揆一晚年歲月

1662年為鄭成功軍隊包圍而投降離台。揆一回到巴達維亞後,立刻因為投降而受到審判,被判處終身監禁。之後被軟禁於班達羣島(Banda),隨後服刑十多年,他的家人付款保釋,1674年在威廉親王特赦下回到荷蘭,以後住在阿姆斯特丹

揆一主要作品

1675年出版《被貽誤的台灣》一書為自己辯護,譴責東印度公司高層翫忽職守,貽誤時機,才使他失去台灣。
參考資料
  • 1.    佟建寅 主編.台灣歷史辭典.北京:羣眾出版社.1990.第45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