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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式兼併
鎖定
- 中文名
- 控股式兼併
- 外文名
- holding emerging
控股式兼併特點
控股式兼併特點是,這種兼併不再是以現金或債務作為必要的交易條件,而是以所佔企業股份的份額為主要特徵,以達到控股條件為依據,實現對被兼併企業的產權佔有。這種控股式兼併一般都是在企業運行之中發生的兼併行為,而不是以企業的停產實現轉移。這是一種平和的兼併形式。
控股式兼併操作程序
1.初步確定兼併方和被兼併方企業
2.清產核資和財務審計
3.資產評估
4.確定產權底價
5.簽署兼併協議和轉讓價款管理
6.辦理產權轉讓的清算手續和法律手續
企業被兼併後,如果屬於企業合併的,合併企業應當及時辦理被兼併企業的法人註銷登記,沒有辦理註銷登記,協議已經履行的,不影響兼併協議的效力和兼併企業對被兼併企業債權債務的承擔。屬於控股式兼併的,新設企業應當辦理法人變更登記。
7.權利義務的承擔和職工的安置
對於控股式兼併,由於被兼併企業仍然法人主體資格並未消滅,因此,被控股企業的債務,仍由被兼併企業承擔。當然,如果控股企業抽逃資金、逃避債務,致使被控股企業無力償還債務的除外。被兼併方的職工原則上由兼併企業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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