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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益行政行為

鎖定
授益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為行政相對人設定權益或者免除義務的行政行為。不利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為行政相對人設定義務或者剝奪、限制其權益的行政行為,又稱負擔性行政行為。當然,在某些情況下,同一個行政行為對某一行政相對人而言是授益行政行為,而對另一行政相對人而言則是不利行政行為。 [1] 
中文名
授益行政行為
外文名
Beneficial Administrative Behavior
別    名
授益性行政行為
術語釋義
授益行政行為:行政主體為行政相對人設定權益或免除其義務的行政行為。
參考資料
  • 1.    張光傑.中國法律概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