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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政策
鎖定
企業增值税優惠政策,下崗再就業税收優惠政策,支持和發展第三產業税收優惠政策,鼓勵資源綜合利用税收優惠政策,外資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
一、企業增值税優惠政策。對工業產品年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 50%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企業,當年累計應納税額與上年同期應納税額進行比較,有增量部分允許抵扣購進的固定資產進項税額。如固定資產進項税額高於同期應納税額增量,可於下年進行抵扣。
二、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對工業企業的固定資產可在現行規定的折舊年限基礎上,按不高於 40%的比例縮短折舊年限。對工業企業受讓或投資的無形資產,可在現行規定的攤銷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攤銷年限。
三、下崗再就業税收優惠政策。新辦的服務型和商貿企業,當年安置下崗失業人員佔職工總數 30%以上,3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税;當年安置下崗失業人員佔職工總數不足30%的,3年減徵企業所得税。
四、支持和發展第三產業税收優惠政策。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諮詢企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免徵企業所得税 2年。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第一年免所得税,第二年減半徵收。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商業、物資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公用事業、衞生教育文化事業、對外貿易業的企業,免徵企業所得税1年。
五、鼓勵資源綜合利用税收優惠政策。企業利用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為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所得,或企業利用該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煤灰為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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