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振動測量技術
鎖定
- 中文名
- 振動測量技術
- 外文名
- Vibration measurement technique
- 學 科
- 環境科學
- 應 用
- 在環境問題中應用較多
- 其 一
- 對引起噪聲輻射的物體振動測量
- 其 二
- 對環境振動測量
振動測量技術簡介
振動測量技術振動測量系統組成
要測量起重運輸等機械設備零部件和結構的振動參數(如振動位移、振動速度及加速度等)和分析它們的振動特性(如固有頻率、頻譜特性等),應具有套由測振傳感器,信號放大器,濾波裝置,信號分析儀器及顯示、記錄儀表等組成的完整測量系統
[3]
。
振動測量技術物體振動測量
聲頻範圍的振動測量,一般取20~20000赫的均方根振動值(線性檔或C 檔振動值)。振動的頻譜一般是用窄帶分析。振動值可以用加速度或速度或位移來表示,速度是與輻射噪聲有密切關係的振動值。振動對人的影響常用加速度值描述。
振源頻率的測量應當擴展到20赫以下。可按振源基座三維正交方向測量振動加速度。機械振動在多數情況包括重要的離散分量(突出的單頻振動)。在振動測量中要注意這一特點。
在測量過程中,加速度計須要與被測物良好接觸,否則會在垂直方向或水平方向產生相對移動,使測量結果產生嚴重誤差。常用的壓電加速度計可用金屬螺栓、絕緣螺栓和雲母墊圈、永久磁鐵、膠合劑和膠合螺栓、蠟膜粘附等方法附着固定在振動物體上。不同的附着固定方法所安裝的加速度計的頻率響應。
使用加速度計測振時,加速度計的感振方向和振動物體測點位置的振動方向應取一致。如果兩個方向之間有夾角為α,則測量值的相對誤差C=1-cosα。
測量前應認真選擇加速度計,其靈敏度、頻率響應能滿足測量要求,對於質量輕小的振動物體,附在它上面的加速度計的質量要足夠小,以免影響振動的狀態。估算加速度計附加質量的影響,通常用下式計算:
式中αr為附有加速度計時對結構的加速度產生的響應;αs為無加速度計時結構的加速度響應;ms為振動結構的等效質量;ma為加速度計的質量。此外,測量前應充分了解温度、濕度、聲場和電磁場等環境條件,以使加速度計和其他儀器能有效地工作
[2]
。
振動測量技術環境振動測量
造成人整體暴露在振動環境中的振動是環境振動。環境振動的特點一般是振動強度範圍廣,加速度有效值的範圍約為3×10~3米/秒,振動頻率約為 1~80赫甚至為0.1~1赫的超低頻。因此測量儀器應選擇高靈敏度加速度計、低頻振動測量放大器和窄帶、1/1 或 1/3倍頻帶濾波器,或使用裝有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推薦的頻率計數網絡的環境振動測量儀,通過計數網絡測量得到振動級。
環境振動測量一般測量1~80赫範圍內的振動,在X、Y、Z三個方向上的加速度有效值。環境振動可以通過測量值同振動標準所規定的數值進行比較來評價。為了準確測定傳到人體的振動,振動測點應儘可能選在振動物體和人體表面接觸的地方。站在地面或坐在平台上的人,如人體和支撐物之間沒有緩衝墊,則拾振器應安置在地面或平台上;如人體和支撐物之間有柔軟的墊層,則應在人體和墊層之間插入一剛性結構(如鋼板),放置拾振器。
在住宅、醫院、辦公室等建築物內測量振動,應在室內地面中心附近選擇3~5個測點進行測量;考慮樓房對振動的放大作用,應在建築物各層都選擇幾個房間,進行測量。
為了解環境振動源(運轉的機器)的振動特徵和影響範圍,應在振動源的基礎座上,以及距基礎座5米、10米、20米等位置上選定測點,進行振動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