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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債務

鎖定
按份債務,“連帶債務”的對稱。是指債務人為二人以上時,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的債務。債務分類的一種。在按份債務中,每個債務人只就自己的債務份額承擔清償的義務,而不負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不經債務轉移,也不負清償其他債務人債務的義務。 [1] 
中文名
按份債務
含    義
債務人為二人以上時,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的債務
按份債務
多數人之債中多數債務人各就自己的債務份額所承擔的向債權人履行給付的義務。參見〔按份之債〕。
例如,一股份公司在進行破產清算,清償債務時,每一股東僅就自己的股份承擔清償義務,對超出自己股份數額的公司債務不負清償責任。各按份債務人的債務各自獨立,對某一債務人發生效力的事項,例如履行不能、履行不當等,對其他債務人不生影響。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