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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性決定

鎖定
指揮性決定是決定的類別之一。用於對重大行動或重要事項作出部署、安排。此類決定具有指示性和強制性,常用於某一具體工作。
全文由標題、文號、正文、日期構成。文號和日期排列在標題下面。正文有依據(或緣由)部分和決定事項部分。要求事理充分,有根有據,具有較強的説服力和號召力,一般篇輻較長。《國務院關於加強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的決定》的緣由部分指出了血吸蟲病危害極為嚴重,提出了防治並最終消滅血吸蟲病的目標,説明它具有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加快經濟建設步伐的重要意義。然後以“特作如下決定”的專用語過渡到決定的六條主要事項:加強領導工作;分工負責、綜合治理;健合機構、加強專業隊伍的建設;落實防治經費,提供必要物質保證;加強科研;強化法制建設。這一決定有政策有規定有措施有保障,事實充分,用詞準確,語氣肯定,體現了決定的決斷特點,具有很強的説服力和號召力,便於血吸蟲病區貫徹執行,推動了全國的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順利開展。 [1] 
參考資料
  • 1.    尹均生主編,中國寫作學大辭典 第三卷,中國檢察出版社,1998.5,第14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