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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權

鎖定
指導權,是指基層人民法院除行使審判職權外,還享有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的權利。 [1] 
中文名
指導權
定    義
基層人民法院除行使審判職權外,還享有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的權利

目錄

指導權引用示例

體系和管轄人民法院的設置原則是:保證國家審判權能在全國範圍內及時和正確地行使;便利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進行監督;便利公民參加訴訟活動,便利羣眾對審判工作進行監督;保證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又能照顧到各地區、各行業的特點。
參考資料
  • 1.    左衞民.中國司法制度: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