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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收入消費理論

鎖定
美國經濟學家米爾頓·弗裏德曼的持久收入消費理論認為,消費者的現期收入不是消費的主要決定因素,消費的主要決定因素是消費者的持久收入。
中文名
持久收入消費理論
提    出
米爾頓·弗裏德曼
公    式
yp=φy+(1-φ) y-1
類    別
經濟學
持久收入是指消費者能夠預計到的、較為固定的長期收入。可以運用加權平均方法來計算出持久收入,所用權數的大小由時間的久遠性決定,離現在越近,權數越大,離現在越遠,權數越小。可用下面的式子表達某消費者的持久收入:
yp=φy+(1-φ) y-1
式中,yp為持久收入,φ為權數,y為當前收入,y-1為持久收入。假定φ=0.8,y=25 000元,y-1=20 000元,則:
yp = 0.8×25 000 +(1-0.8)20 000 = 24 000(元)
消費取決於持久收入,比如c=β p* yp,β p為持β久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則當前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僅僅為βp·φ,低於持久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βp。當前收入的短期邊際消費傾向低的原因是,在短期內,如果消費者的收入增多,消費者卻不能確信收入的增加會一直持續下去,故而不會立即增加消費;相反,如果消費者的收入減少,消費者也不能斷定收入會持續減少,故消費者也不會馬上減少消費。當然,如果消費者能夠判定收入的增多或減少的變動是持久的,其消費最終就會調整到與變化後的收入相對應的水平上。
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的事業很有前途,這項事業將來會有更大發展,今後他會掙到更多的錢,他就會在當前不多的暫時收入之外借債消費。又如,經濟繁榮時期,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由於不能斷定今後的收入會持續增長,故居民基本上按照持久收入來消費,消費不會增加太多,所以,經濟繁榮時期的消費傾向低於長期平均消費傾向。反之,經濟蕭條時期,消費者不會減少太多的消費,此時消費傾向是高的,高於長期平均消費傾向
以上所述的持久收入消費理論與生命週期消費理論既有區別又有相同之處。二者的區別在於分析的側重點不同,持久收入消費理論主要從消費者個人對自己收入的預測方面來分析消費,生命週期消費理論偏重對儲蓄動機的分析,並在此基礎上分析了包括工作收入與儲蓄在內的財富對消費的影響。由於都認為單個消費者是前向預期決策者,即單個消費者對今後的收入狀況進行預測、從而決定自己的消費,因此,這兩個理論在以下三個方面是相同的:
第一,消費既與當期收入有關,又主要與一生的收入或持久收入相聯繫,當期收入特別是持久收入是消費者消費決策的依據。
第二,經濟繁榮時期或經濟蕭條時期的暫時性收入變化,只對消費產生較小的影響,暫時性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很小甚至接近於零,而持久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則接近於1。
第三,如果政府的税收政策是臨時性的,就不會對消費產生什麼影響,消費變化就很小;持久性的税收政策才會影響持久收入,從而影響個人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