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拾骨葬

鎖定
拾骨葬亦稱“撿骨葬”。簡稱“拾骨”、“撿骨”。喪葬形式之一。流行於全國各地。
中文名
拾骨葬
別    名
撿骨葬
葬禮介紹
漢族
漢族民間喪葬風俗。盛行於台灣、福建、浙江西部等地。凡親屬去世土葬後,經五、七年,屍體已化,乃請“撿骨司’’擇吉開墳,拈收先火的遺骨,拂拭暴曬之後,由下而上,以趾、足、腿、股、脊、胸、手、頭的順序裝入金斗罌。然後由風水先生卜地擇時安葬。或帶回亡者故里埋葬。浙江西部地區,若滿壽而死者葬後家中發生疫病、不寧時,往往另尋風水更好的塋地。於是開墳,用傘覆蓋後揀骨入小棺,易地另葬。葬畢回家食一餐饅頭紅錁等物,以為從此將交好運。在崇明島上,自清乾隆年間起流行拾骨葬。父喪三年後,須開棺拾骨,裝入壇中。置於路旁。因當地土地漲坍無常,土葬的棺木,常被海水捲走,用壇裝則可隨時轉移,故行此俗
流行於廣西壯族地區。其葬法歷史悠久。舊時壯族有一次葬二次葬兩種,皆由“風水先生”擇日選地決定。如果死於“吉日”,並已事先選好吉地,則可採取一次葬,不再拾骨遷葬。如死非吉日,又沒有選好吉地,則先行“寄葬”,即暫時埋在一個地方,3―5年後筋肉腐朽,骨節脱落,再行拾骨,涮淨筋肉及衣物,以蹲坐姿勢為順序盛入“金壇”(高約2尺、直徑為1尺的陶甕)中,埋入父系家族公墓,稱為“埋骨”。 [1] 
參考資料
  • 1.    陳勤建主編,中國風俗小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8,第2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