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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遺

(唐代諫官名)

鎖定
唐代諫官名。武則天垂拱元年(公元685年)置,置左右拾遺分屬門下、中書兩省,職掌與左右補闕相同,同掌供奉諷諫、薦舉人才,位從八品上,稍低於補闕。北宋改為左右正言。後隨設隨罷。南宋一度沿設,旋罷。明初又設左右正言,不久即罷。建文帝設拾遺,成祖即位後罷。唐代詩人陳子昂杜甫均曾擔任拾遺,後人因稱為陳拾遺、杜拾遺。
中文名
拾遺
分    類
中國古代官職名稱
初設時間
唐代
取消時間
明代
引證釋義
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招賢進能。”
《晉書·江統傳》:“臣聞古之為臣者,進思盡忠,退思補過,獻可替否,拾遺補闕。”
《新唐書·百官志二》:“門下省有……左拾遺六人,從八品上。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 [1] 
《新唐書·百官志二》:“左補闕六人,從七品上;左拾遺六人,從八品上。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武后垂拱元年,置補闕、拾遺,左右各二員。”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