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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採購評價

鎖定
招標採購評價的評審內容與資格預審的內容一致。
中文名
招標採購評價
評審方法
合格制、有限數量制
步    驟
初步審查、詳細審查
評審內容
與資格預審的內容一致

招標採購評價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八條 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標公告或者邀請招標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並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國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招標採購評價資格審查

招標採購評價資格預審

評審方法:合格制、有限數量制。
步驟:
初步審查
詳細審查
資格預審文件的澄清
綜合評議
招標人審核確定資格預審合格申請人
發出資格預審結果的書面通知

招標採購評價資格後審

評審方法:合格制
評審內容:與資格預審的內容一致

招標採購評價資格審查的利弊

利:嚴把招標採購關,確保招標項目質量
弊:工作效率低,社會資源浪費大
1980年,國務院頒佈《關於開展和保護社會主義競爭的暫行規定》,提出“對一些適應承包的生產建設項目和經營項目,可以試行招標投標的辦法”。經過30多年的發展,招標採購已成為我國經濟建設中的主要採購方式。目前我國每年有10萬億以上的工程建設和政府採購項目採用招標方式採購。
我國經工商註冊的企業現有4300多萬家,經常參與投標的企業有100多萬家。國家每年數以十萬計的招標採購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都要對投標企業(建築承包商、貨物供應商)的企業實力、社會信用、財務狀況、類似業績等進行審查(資格前審、資格後審),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時間,不僅工作效率低,還造成社會寶貴資源的極大浪費。

招標採購評價採購評價

在國內首開招標採購評價先河,採用綜合評價法,基礎項包括:企業銷售額、總資產、税後利潤、註冊資金、經營年限、税金等;輔助項包括:管理體系認證、專利技術、質量安全、中標金額(類似業績)、業主評價、社會信用。再結合業內及社會各界的評價和投票,最後產生綜合性的排名榜單。

招標採購評價發展趨勢

2012年2月1日正式實施的《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條明確規定:國家鼓勵利用信息網絡進行電子招標投標。
投標企業的資格審查今後都將採用電子的方式,將大大提高審查工作的效率,降低審查工作的社會成本,招標採購評價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