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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恂
鎖定
元恂人物生平
元恂賜死母親
元恂,字元道,生於太和六年(482年),是北魏孝文帝元宏的長子,母為孝文貞皇后林氏。太和七年(483年),元恂的母親林氏按北魏“子貴母死”制度而被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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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恂由曾祖母文明太后馮氏(馮太后)撫養照顧,常將他帶在身邊。太和十年(486年),馮太后親自給他取名為恂,字元道,於是大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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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十七年(493年)七月初五日,孝文帝立元恂為皇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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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祖廟為元恂舉行加冠典禮時,孝文帝駕臨光極殿東堂,召元恂入見,就加冠典禮的意義對他進行教導。太和二十年(496年),改字為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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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恂留守洛陽
孝文帝遷都洛陽後,曾命元恂前往舊都平城。言談舉止等方面的禮儀,孝文帝都為他一一作了規定。元恂前來辭別時,孝文帝説:“如今你本不應該去平城,但太師馮熙在平城逝世,朕既身居皇位,不能輕易去為舅公奔喪,只好讓你代朕表達對舅公的哀思,並可祭拜你母親的陵墓,以盡做兒子的孝心。你到了那裏,辦完太師的事後,應去祭拜祖先的陵墓。祭拜完後,你族祖南安王拓跋楨那裏,可去問候一下。在路上,應當温習研讀經籍,回到洛陽那天要親自來見朕。”以後孝文帝每年出征出巡時,元恂常常留守洛陽,主持宗廟祭祀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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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恂廢為平民
元恂不喜歡讀書學習,體形高大肥壯,很不習慣黃河洛陽地區的炎熱氣候,常常思念北方。中庶子高道悦多次苦言相勸,元恂對他深懷怨恨。孝文帝前往嵩山,元恂留守金墉城,在西掖門內與左右侍從密謀,打算徵調牧馬輕騎返回平城,於是親手在宮中殺死高道悦。領軍元儼把守城門嚴加防範,直到當天夜晚局勢才平靜。第二天清晨,尚書陸琇將此事快馬飛報給正在南去蒿山途中的孝文帝,孝文帝聞知,大為震驚和惋惜,對外嚴守秘密,仍按計劃到達汴口之後,才返回京城。召見元恂,數説他的罪行,與咸陽王元禧等親自動手杖責元恂,自己打完,便令元禧接着打,打了一百餘下,命人扶拽而出。元恂被打得躺了一個多月才能起牀,被囚禁在城西別館。孝文帝在清徽堂召見羣臣,商議廢掉太子元恂之事。司空、太子太傅穆亮,尚書僕射、少保李衝,一起脱帽叩頭向孝文帝請罪。孝文帝説:“你們自責是為了自己,我所商議的是卻是國家大事。古人言‘大義滅親。’如今元恂竟要違抗父親背叛皇帝,意圖盤踞恆、朔二州,天下還未有目無父親的國家,元恂包藏如此禍心,並加以實施,今日不除去這小子,將給國家留下大禍患,若等朕死之後,恐怕會重演西晉的永嘉之亂。”太和二十年(496年)十二月,孝文帝將元恂廢為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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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安置在河陽,派兵看守監視,衣服飲食等方面的供應,僅使元恂能免受飢寒而已。元恂身處困境,頗為後悔,而有悔改之意,堅持誦讀佛經,頂禮膜拜,誠心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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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恂娶二側室
當初,孝文帝想為元恂娶司徒馮誕的長女為妻,因為馮誕的女兒年紀還小,只好等長大了再加迎娶。於是就先給元恂娶了彭城劉長文、滎陽鄭懿的女兒做側室,初為左右“孺子”,當時元恂只有十三四歲。孝文帝泛舟天淵池,對郭祚、崔光、宋牟等人説:“人生應該順其自然,不可以終日讀書。我想讓元恂早晨出來修習經傳,吃過飯便返回宮中,下午再出來,黃昏結束。你們以為如何?”崔光説:“孔子曰:‘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傳》曰:‘晝以訪事,夜以安身。’太子年幼,正是求學上進之時,不宜在白天拋棄書本貪戀後宮的歡娛,這樣也不利於太子幼小身體的成長髮育,及一生的健康長壽。”孝文帝認為崔光的話很有道理,便不讓元恂白天進入後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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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恂孝文賜死
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孝文帝前往故都平城,路過長安。中尉李彪趁機密報孝文帝,告發元恂仍與左右密謀反叛。孝文帝在長安命中書侍郎邢巒與咸陽王元禧,帶着詔書和毒酒前往河陽,賜死元恂,元恂死時年僅十五歲。屍體僅用平常的衣服和粗木棺材收殮,就葬在河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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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二十二年(498年)冬天,御史台令史龍文觀犯法應判死刑,為了減刑,他向廷尉告發説,元恂被勒令自盡前,曾親筆給孝文帝寫了一封申訴信而被中尉李彪、侍御史賈尚扣留。賈尚因此而被廷尉逮捕。當時李彪正閒居在家,孝文帝駕臨鄴城,尚書上疏請求逮捕李彪押往洛陽,但正好碰到大赦,於是就沒再加以追究。賈尚出獄後,突然得了重病,沒過幾天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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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恂歷史評價
元恂人際關係
元恂父母
母親:林氏,孝文貞皇后;
元恂兄弟
元恂姐妹
蘭陵公主,嫁劉輝;
淮陽公主,嫁乙弗瑗;
西河公主,嫁薛洪祚;
義陽公主,嫁盧仲訓;
元恂妾室
劉氏,孺子,彭城劉長文之女;
鄭氏,孺子,滎陽鄭懿之女;
元恂史料索引
《魏書·卷七下·帝紀第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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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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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恂影視形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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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廢太子庶人恂,字元道。生而母死,文明太后撫視之,常置左右。年四歲,太皇太后親為立名恂,字元道,於是大赦。太和十七年七月癸丑,立恂為皇太子。及冠恂於廟,高祖臨光極東堂,引恂入見,誡以冠義曰:“夫冠禮表之百代,所以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故能正君臣,親父子,和長幼。然母見必拜,兄弟必敬,責以成人之禮。字汝元道,所寄不輕。汝當尋名求義,以順吾旨。”二十年,改字宣道。
- 2. 《魏書·卷十三·列傳第一》:以恂將為儲貳,太和七年後依舊制薨。
- 3. 上海書評︱潘敦:拓跋鮮卑的轉型——內亞因素與祖先傳説 .澎湃網[引用日期2019-09-25]
- 4. 《魏書·卷七下·帝紀第七下》:己卯,名皇子曰恂,大赦天下。
- 5. 《魏書·卷七下·帝紀第七下》:立皇子恂為皇太子。
- 6.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遷洛,詔恂詣代都。其進止儀禮,高祖皆為定。及恂入辭,高祖曰:“今汝不應向代,但太師薨於恆壤,朕既居皇極之重,不容輕赴舅氏之喪,欲使汝展哀舅氏,拜汝母墓,一寫為子之情。汝至彼,太師事畢後日,宜一拜山陵。拜訖,汝族祖南安可一就問訊。在途,當温讀經籍。今日親見吾也。”後高祖每歲徵幸,恂常留守,主執廟祀。
- 7. 《魏書·卷七下·帝紀第七下》:丙寅,廢皇太子恂為庶人;丁卯,告太廟。
- 8.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恂不好書學,體貌肥大,深忌河洛暑熱,意每追樂北方。中庶子高道悦數苦言致諫,恂甚銜之。高祖幸崧嶽,恂留守金墉,於西掖門內與左右謀,欲召牧馬輕騎奔代,手刃道悦于禁中。領軍元儼勒門防遏,夜得寧靜。厥明,尚書陸琇馳啓高祖於南,高祖聞之駭惋,外寢其事,仍至汴口而還。引恂數罪,與咸陽王禧等親杖恂,又令禧等更代,百餘下,扶曳出外,不起者月餘。拘於城西別館。引見羣臣於清徽堂,議廢之。司空、太子太傅穆亮,尚書僕射、少保李衝,並免冠稽首而謝。高祖曰:“卿所謝者私也,我所議者國也。古人有言,大義滅親。今恂欲違父背尊,跨據恆朔。天下未有無父國,何其包藏,心與身俱。此小兒今日不滅,乃是國家之大禍,脱待我無後,恐有永嘉之亂。”乃廢為庶人,置之河陽,以兵守之,服食所供,粗免飢寒而已。恂在困躓,頗知咎悔,恆讀佛經,禮拜歸心於善。
- 9.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初,高祖將為恂娶司徒馮誕長女,以女幼,待年長。先為娉彭城劉長文、滎陽鄭懿女為左右孺子,時恂年十三四。高祖泛舟天淵池,謂郭祚、崔光、宋弁曰:“人生須自放,不可終朝讀書。我欲使恂旦出省經傳,食後還內,晡時復出,日夕為罷。卿等以為何如?”光曰:“孔子稱‘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傳》曰:‘晝以訪事,夜以安身'。太子以幼年涉學之日,不宜於正晝之時,舍書御內,又非所以安柔弱之體,固永年之命。”高祖以光言為然,乃不令恂晝入內。
- 10.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高祖幸代,遂如長安。中尉李彪承間密表,告恂復與左右謀逆。高祖在長安,使中書侍郎邢巒與咸陽王禧,奉詔齎椒酒詣河陽,賜恂死,時年十五。殮以粗棺常服,瘞於河陽城。
- 11.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二十二年冬,御史台令史龍文觀坐法當死,告廷尉,稱恂前被攝左右之日,有手書自理不知狀,而中尉李彪、侍御史賈尚寢不為聞。賈坐系廷尉。時彪免歸,高祖在鄴,尚書表收彪赴洛,會赦,遂不窮其本末。賈尚出系,暴病數日死。
- 12.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8-18]
- 13.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8-18]
- 14. 《魏書·卷七下·帝紀第七下》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16]
- 15. 《魏書·卷十三·列傳第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16]
- 16. 高文德主編;盧勳,史金波,白濱等副主編.中國少數民族史大辭典.長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第228頁
- 17. 施丁,沈志華主編;陳東林,和副主編.資治通鑑大辭典 下編.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第888頁
- 18.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主編;翁獨健,蔡美彪,李學勤等副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 上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3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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