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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承付理由書

鎖定
拒絕承付理由書是指異地託收承付、委託收款結算中,付款單位拒絕承付款項的書面證明。拒絕承付理由書一式四聯,適用於付款單位的全部拒付和部分拒付。各聯用途:第一聯,銀行蓋章給付款人作全部拒付的回單或部分拒付的支款通知;第二聯,付款人開户銀行作部分拒付的支款憑證或全部拒付的存查聯。第三聯,收款人開户銀行作部分拒付的貸方憑誣或全部拒付的存查聯,第四聯銀行蓋章後給收款人作部分拒付的收帳通知或全部拒付的拒付通知書。 [1] 
中文名
拒絕承付理由書
定    義
異地託收承付、委託收款結算中,付款單位拒絕承付款項的書面證明
付款單位要求拒付託收或委收款項時,可按規定的格式填寫“拒絕承付理由書”,連同交易合同、收款憑證及所附單證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在承付期內向開户銀行申請,由開户銀行審查,同意後辦理。 [1] 
參考資料
  • 1.    葛家澍.中國財會大辭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