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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騙兒童罪
鎖定
拐騙兒童罪,法律罪名,是指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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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拐騙兒童罪
- 類 型
- 法律罪名
拐騙兒童罪定義
拐騙兒童罪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一 【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二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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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騙兒童罪相關報道
2024年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遼陽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李紫微表示,她在兩會中對拐騙兒童罪提出議案,希望將拐騙兒童罪最高量刑提高到死刑,或者將“拐騙罪”與“拐賣罪”合併為“拐帶罪”,以達到罪與罰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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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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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12-10]
- 2. 人大代表呼籲“拐騙兒童罪”最高判死刑 律師:量刑有待提高 具體標準需科學制定 .騰訊新聞[引用日期202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