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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瑪四世

鎖定
拉瑪四世(1804年10月18日—1868年10月18日),全名帕·巴·頌德·帕·博拉門·瑪哈·蒙固·帕宗告·昭育霍,《清史稿》稱其為蒙格克託、鄭明。是暹羅(泰國)卻克里王朝國王(1851年-1868年在位)。
1804年10月18日,拉瑪四世出生於吞武里老王宮。1818年,第一次出家,7個月後還俗。1824年7月6日,在泰國曼谷玉佛寺正式出家為僧。1836年,出任班尼衞寺主持。因拉瑪三世逝世,1851年4月6日凌晨1點,在大王宮阿瑪輦金鑾殿正式繼位為帝。1868年8月,拉瑪四世在觀測日食時感染瘧疾。10月18日,拉瑪四世駕崩,享年64歲。
拉瑪四世在位十七年,洞察時勢,權衡利弊,身體力行地對暹羅內政外交進行了改革。1855年,與英國簽署了第二次《暹英條約》。1862年,延請英國女教師安娜·李奧諾文斯來暹羅開展宮廷教育。1866年,成功計算出1868年會發生日食。他所推行的改革對暹羅在惡劣國際環境中的生存發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 
(概述圖參考資料 [2] 
本    名
拉瑪四世
別    名
蒙固
蒙格克託
鄭明
所處時代
泰國卻克里王朝時期
民族族羣
泰族
出生日期
1804年10月18日
逝世日期
1868年10月18日
在位時間
1851年—1868年

拉瑪四世人物生平

拉瑪四世早年經歷

1804年10月18日,拉瑪四世出生於吞武里老王宮。出生後他被封為“蒙固”,即王冠王子。小時候,他與弟弟朱他瑪尼王子曾一起在寺院讀書學習。其父繼位登基後,他與弟弟隨父親移駕大王宮,並在宮中繼續學習王儲所應具備的知識,如馬術、火槍射擊等。
1815年,蒙固受父親指派,領兵接收四萬孟人移民。這些孟人由塞明索包率領,脱離緬甸王朝的統治,自願依託在暹羅王的庇佑之下。他們由暹羅西部關口北碧府的三塔關、達府的夜束關和烏泰達尼三處入境。蒙固統兵接收由北碧府一路入關的孟人。蒙固稱這些孟人為“新孟人”,指揮他們在湄南昭披耶河流域的巴吞他尼府定居,建立“新孟人聚居區”。 [3] 

拉瑪四世出家為僧

身穿中國清朝冠服的拉瑪四世 身穿中國清朝冠服的拉瑪四世
1818年,14歲的蒙固第一次出家,在瑪哈塔寺削髮成為一名沙彌。蒙固日夜修行,研習佛經,學習文化。7個月後還俗進宮面聖時,已是滿腹經綸。父親拉瑪二世賜其分宮獨立,住駕吞武里老王宮。
1822年,蒙固娶娜伊為妻。
1824年7月6日,蒙固在玉佛寺正式出家為僧。7月21日,其父親拉瑪二世駕崩,他的異母兄弟帕翁昭猜塔(即拉瑪三世)被貴族們推舉為國王。此後,蒙固在瑪哈塔寺住守,並拜威千比差大師為師,學習巴利文,修研《三藏經》。三年期滿,他對巴利文已經很熟練,並能熟讀《三藏經》。一次,他在眾僧和拉瑪三世面前流利的背誦並講解《三藏經》,拉瑪三世賜他九級法師御扇。
1829年,蒙固遷至拉查堤窪寺,開始探索新的禪修法。此後不久,蒙固被拉瑪三世任命為僧侶委員會委員。
1836年,蒙固出任班尼衞寺主持,時年32歲,成為暹羅最年輕的大師。在此期間,蒙固開始閲讀西方科技、地理、歷史、計算法、星相學和政治等學科的英文著作。
1842年,錫蘭國國王聽説蒙固在暹羅恢復了佛律,派遣僧侶師團前往班尼衞寺與之聯繫。拉瑪三世於是傳旨讓蒙固組織僧侶使團回訪,蒙固指示班尼衞寺九級法師桑素樸和頗泥窪寺九級法師格阿瑪羅率領使團出訪錫蘭國,並帶回了正宗巴利文版《三藏經》。 [3] 

拉瑪四世登基為王

1851年4月2日凌晨4點,拉瑪三世駕崩,臨終前他召命蒙固繼承王位,王公大臣及僧侶委員會成員商議後也認同此召命,於4月3日至班尼衞寺將蒙固迎回大王宮。蒙固入宮後,先向其兄的遺體撒聖水,然後進玉佛寺帕宇母束佛堂,接受王公大臣的朝拜。當晚,蒙固重返班尼衞寺。4月4日,蒙固在班尼衞寺誦經坐禪一天。4月5日,蒙固返回大王宮玉佛寺,在帕宇母束佛堂玉佛像下坐禪到子夜,然後還俗準備登基。4月6日凌晨1點,還俗後的蒙固在大王宮阿瑪輦金鑾殿正式繼位為帝,稱為拉瑪四世,或稱宗浩國王。 [3]  登基後,拉瑪四世依照慣例,遣使前往中國向清王朝報喪,但使者到達廣東時道光帝駕崩了,清廷命使者不必進京,使者半途而歸。 [4]  同年,拉瑪四世宣佈每年泰歷三月的萬佛節為公共假日。 [5] 
1852年,拉瑪四世頒佈敕令,取消大米出口禁令以及取消食糖收購壟斷制。
1853年,拉瑪四世遣使入貢清朝,當時正趕上太平軍之亂,泰國使者無法到達京城,拉瑪四世於是下諭,停止入貢中國。 [1] 
1855年4月16日,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派遣使臣、英國駐香港總督約翰·鮑林(John Bowring)爵士抵達曼谷,向拉瑪四世進貢鑲鑽石懷錶和文具包等。4月18日,拉瑪四世同意英國人的要求,簽署了第二次《暹英條約》。
1856年,法國國王拿破崙三世遣使查爾斯·路易斯·尼可掄帶來國王與王后的青銅塑像,以及新式馬車和馬等禮品進獻給拉瑪四世。後又進獻幾艘火輪。同年,又簽署了《暹英條約》的補充特別規定。9月18日,與法國簽署了新的《暹法條約》。 [3]  同年,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皮爾斯任命駐日總領事唐森·哈里斯出使暹羅,與暹羅簽訂了《美暹友好通商條約》,並商定在暹羅設立美國領事館的事宜,斯蒂芬·曼頓被任命為第一任美國駐暹領事。 [1] 
1857年7月24日,拉瑪四世派遣由蒙德里希素里亞翁侯爵率領的使團從曼谷出發,赴倫敦覲見英國女王維多利亞。 [3] 
1858年,拉瑪四世簽訂了與丹麥的條約。同年,在王宮內建起了一間造幣廠。
1859年,拉瑪四世簽訂了與葡萄牙的條約。 [6] 
1860年,拉瑪四世派遣希披公爵率使團覲見拿破崙三世。2月14日,拉瑪四世簽署公文,委託美國商船瓊·亞當斯號向當時的美國總統捎去禮品“日式花紋鐵佩劍”及“鑲金絲花紋銀劍鞘”,還有黃金飾物和國王御照。 [3]  同年,簽訂了與荷蘭的條約。 [6] 
1861年,拉瑪四世用英文親筆致函美國總統林肯,表示欲增送一對大象給美國人使用。請林肯總統在2、3月份捕象季節送船來暹羅,以接送大象到美國繁殖後代。林肯覆函表示非常感謝暹羅王聖意,只是”美國正在發展機械化,不需要使用大象來做勞動力。” [3] 
1862年,拉瑪四世簽訂了與普魯士的條約。 [6]  同年,延請英國女教師安娜·李奧諾文斯來暹羅,在皇宮內為王子、公主及部分貴族子女教授英語和其他近代科學知識。

拉瑪四世染病而亡

1866年,拉瑪四世利用從傳教士那裏學到的西方天文學知識,計算出在1868年8月18日會發生日食。 [7]  為了安排人們前往觀測,拉瑪四世下令在暹羅西部巴蜀府海濱附近的森林裏伐木建造亭樓和宿營地。
1868年,拉瑪四世委派約翰·鮑林爵士代表暹羅與比利時、意大利、挪威和瑞典等國簽訂了條約。 [6]  8月18日,拉瑪四世不顧年事已高,親自御駕前往觀測日食。他邀請了英政府駐新加坡總督亨利·奧德侯爵為最高貴賓,法國政府也派出一個龐大的科學家代表團前往,在曼谷朝廷中任職和經商的西洋人,當時共有84人,全部同往。他還下令讓暹羅的星相家們隨駕前往,拉瑪四世的妃子和子女們,包括朱拉隆功王子,也隨駕同行。 [3]  最終,日食觀測取得了圓滿成功。不過在日食觀測中,肆虐的蚊蟲不但讓十餘名法國科考隊員高燒不退,迫使他們迅速回國,還讓拉瑪四世父子都染上了瘧疾。 [7]  10月18日,拉瑪四世駕崩,享年64歲。 [3] 

拉瑪四世為政舉措

拉瑪四世在位時期頒佈的法令林林總總,有數十卷之多。這些法令涉及暹羅社會的方方面面,對匡除暹羅社會的陳規陋習,推進暹羅的文明化程度和現代化程度起了顯著的作用。 [1] 

拉瑪四世政治

推行民主
拉瑪四世雖然貴為君王,卻因為接觸西方文化,閲讀大量的西方的啓蒙讀物,接受了西方資產階級宣揚的樸素的民主思想,而且身體力行。他首先廢除了經過國王面前必須爬行的舊禮節,一切外國使臣的朝見可免予殿前匍匐及跪拜,藉以顯示平等相待。
以前暹羅國王很少離開宮廷出遊,每年至多隻有一次到城內參拜廟宇。出行時,文武百官隨行,所到之處,百姓須肅靜迴避,不能佇立觀望。法律規定,暹羅國王所坐的皇家船隊經過時,百姓若仍在岸邊走路、佇立觀望或在窗口瞭望,軍曹可以用弓箭射殺。拉瑪四世下令廢除此項陳規。他還一反歷代國王很少出遊的慣例,經常乘船外出,到民間瞭解民情。他甚至乘船從曼谷出發,沿暹羅灣東海岸航行至宋卡,也不要求沿途的百姓迴避,有一次他從城裏朝拜神廟回來,離開了皇家船隊,獨自一人駕駛着自己的蒸汽船溯流而上,離開皇宮兩三里,使羣臣大為驚訝。拉瑪四世這種接近民眾的民主做法,打破了”國王神聖不可接近”的傳統陋習,大大改變了社會風氣。
早在素可泰王朝甘蘭亨時代,國王會在宮門外掛上一口大鐘,老百姓可以敲鐘求見國王,申訴冤案和解決困難。這種原始部落制留下的民主傳統,隨着封建中央集權的加強而消除殆盡。拉瑪四世則下令恢復這種優良傳統,規定每月的第七天和月缺的第十三天,他便坐駕蘇哈·斯瓦那耶宮,敲響宮前大鐘,讓老百姓來訴苦申冤。並規定,申訴人必須使用簡潔語言,不得拉三扯四,粗言爛語。任何一個誹謗別人、心存不良的貴族都不能讓他申訴。他主張在法津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堅決反對王室成員犯法可逃避審判的規矩。他告誡朝中大臣,如果認為王室成員不能審判,那是直接損害宮廷的榮譽和尊嚴。他還規定,如有老百姓或任何官員對國王不滿,應該接受他們的申訴,並請所有大臣以至宮廷內的女官進行判斷,如證據不足,可給國王來信,然後國王根據實情予以答覆。
拉瑪四世對西方民主選舉的制度十分憧憬,他登基後,有兩名法官去世,要委任新人補充職位,他便下令由王室所有親王及官員投票選舉,並申明除國王及副王的隨從不能被選外,其他任何人,包括奴隸,只要他有能力和智慧,能根據真理、正義和法律對案件做出明確而滿意的判決,都可被選,命令中還詳細規定了選舉的辦法和規則。 [8] 
政府機構改革
對於政府的改組,拉瑪四世邁出了大膽的一步。暹羅的官員大都沒有經過專業的教育,拉瑪四世便聘請西方人改組政府,很多西方人還擔任了暹羅政府部門的首腦。1860年,拉瑪四世在暹羅歷史上首次成立了京畿警察局,負責維護曼谷社會安全和保護在暹外國人的財產,英國人伯爾德·艾姆斯船長為首任警察局局長。拉瑪四世還宣佈,凡在政府任職的官員都可以根據自己意願選擇辭職與否。 [1] 
首都市政建設
拉瑪四世認為首都曼谷的交通落後,不足以適應國家的發展和體現首都應有的風貌。他任命法國人迪·克莫遜作為暹羅交通事務大臣,對曼谷的陸路和水路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這一時期,一共在曼谷修了保城路、榮都路、風色路等交通幹道。還組織人力挖了帕東功運河、瑪哈沙瓦運河、帕司乍侖運河、丹儂薩杜運河和華蘭鋪運河,這些公路和運河至今仍在曼谷的水陸交通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 [1] 

拉瑪四世經濟

1852年,拉瑪四世頒佈敕令,取消大米出口禁令以及取消食糖收購壟斷制。隨着貿易的發展,暹羅原先的幣制已逐漸顯示出其弊端。1858年,拉瑪四世命令駐英國使團從伯明翰泰勒公司訂購造幣機,在王宮內建起了一間造幣廠,從1861年起鑄造扁平錢幣,以代替先前流通的圓形金塊或銀塊。
對於暹羅商品經濟發展最大阻礙的“薩迪納”制和農奴制,拉瑪四世也做了一些初步的改革。自從被納入資本主義世界經濟體系後,暹羅的封建經濟不得不被迫改變以適應世界資本主義分工。農民放棄對傳統農作物的種植,暹羅農業生產逐漸採取單一作物(大米)制。隨着國際市場對暹羅大米需求量的不斷增大,對勞動力的需求也急劇增加。傳統的“薩迪納”制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為了逐步解除束縛直接生產者的封建所有制,拉瑪四世發佈命令,不讓在首都興修運輸灌溉渠道工程中使用應服勞役的居民的勞動,而採用“僱用苦力”承擔公共建設。
關於奴隸問題,拉瑪四世頒佈了很多法律條令進行改革。1865年,他下詔禁止父母未得子女同意而把他們出賣為奴。1868年,又禁止丈夫未得妻子同意而把她出賣為奴。 [1] 
在税制改革方面,拉瑪四世上台後,便宣佈減免50%關税;下令取消王室的貿易壟斷權,以利擴大進出口貿易,取消沿襲已久的大米出口禁令。1854—1855年,拉瑪四世下令取消了按户徵收產品的十分之一的實物税(什一税),改徵貨幣税,每年年税0.25—0.75株。1857年,還規定凡新墾稻田第一年免税,此後二、三年內再區別情況減徵。

拉瑪四世軍事

拉瑪四世開始嘗試創立軍隊的新建制,按歐洲現代化軍隊的模式,建立了一個連。他們的服飾完全模仿跟隨英國使臣來訪的印度士兵的服裝,由英國的托馬斯·諾克斯侯爵作為軍事教官負責訓練這個連隊。這個連後來發展為團,建有步兵團、炮兵團及海軍陸戰隊。在發展海軍方面,拉瑪四世親自指導建造了兩艘蒸汽船,參與設計軍艦及運輸船隻,組織起後來成為暹羅海軍的核心力量。前宮副王朱他瑪尼王子精通英文,還將西方的關於大炮使用的教科書翻譯成泰文。拉瑪四世還削減了維持寺廟和僧侶的國庫開支,用以增加軍費。那時暹羅海軍艦隊指揮多是英國人,水兵多為亞洲及其他地區的人,但船上工程人員則全是暹羅人。 [8]  [1] 

拉瑪四世文化

宮廷教育
拉瑪四世特別重視發展文化教育事業,尤其是英語在暹羅的推廣。他首先從宮廷着手,1862年,拉瑪四世專門從新加坡延請英國女教師安娜·李奧諾文斯(Anna Leonowens, 1831一1915年)來暹羅,在皇宮內為王子、公主及部分貴族子女教授英語和其他近代科學知識,在宮廷中推行西方的教育,並聘她為自己的英文秘書,協助處理與西方各國的來往信函。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種做法難免受到部分大臣的反對,但拉瑪四世執意堅持。
安娜在拉瑪四世行政制度改革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她是第一位將西方教育引進暹羅皇宮的西方人,打破了暹羅傳統的寺院式教育,取得了卓著的成效。她培養的學生,有後來在暹羅大力推行改革運動的拉瑪五世朱拉隆功大帝,有諸多輔佐拉瑪五世改革的具有現代科學文化知識的親王和女親王,在王室領導層形成了一個主張改革的核心梯隊。 [8]  [1] 
出版報紙
拉瑪四世還於1859年11月請他在美國紐約的朋友幫助訂購了一台印刷機,建立了暹羅歷史上第一個皇家印刷廠,並出版一份《政府公報》,這份報紙一直髮行延續至今。 [1] 
在宗教方面,拉瑪四世廢除了暹羅自1688年以來排斥外來宗教傳播的做法以及1848年拉瑪三世對佛教以外的宗教所實行的排斥政策,提倡宗教信仰自由。拉瑪四世是個佛教徒,但他與羅馬天主教徒,英美的基督教傳教士以至伊斯蘭教徒來往甚密。他容許在曼谷建立天主教、基督教禮拜堂,也容許伊斯蘭教建立清真寺。特別是泰國南部宋卡和北大年一帶居住着人數眾多的伊斯蘭教徒,他專門給予特殊關照,以增強暹羅的凝聚力。 [8] 
創建教派
拉瑪四世還扶持創立了小乘佛教的法宗派,當時該派只允許皇親國戚和達官貴人加入,普通平民沒有資格加入,因此,法宗派的僧侶人數非常少。他要求教授更嚴格的佛教教義,去除民間宗教和迷信成分,並要求僧侶過午不食, 而且這頓飯必須是化緣得來的。由此推動了泰國佛教主導觀念的變遷:從相信前世因果決定一個人現世的位置轉變為相信現世因果決定未來的業報,從穩定論轉變為發展論。 [9-11] 

拉瑪四世外交

與中國
暹羅歷朝都將與東亞霸主中國的關係置於首位,幾乎每位國王都曾遣使赴中國朝貢。而拉瑪四世即位後,僅僅派使節赴華朝貢兩次便中止了與清政府的往來。據陳棠花《泰國古今史》 一書記載,1853年,時值太平軍興,泰國遣使來華,“貢使竟不能至”,拉瑪四世遂下諭,停止入貢中國。
與英國
在與中國中止了外交關係後,拉瑪四世便大開國門,與西方修好。其實拉瑪四世在登基的第一天便向西方人表示了友好。在暹羅的歷史上,從來沒有國王邀請西方人蔘加登基大典,但是拉瑪四世開了先河。他邀請了很多西方人入宮觀禮,並且准許他們站立在那些向自己行“俯伏禮”的暹羅官員身後。
1855年4月16日,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派遣香港總督約翰·鮑林爵士作為特使來到暹羅,商談關於修改1826年《英暹友好和通商條約》的問題。在得知此消息後,拉瑪四世給鮑林爵士寫了一封信表示歡迎,顯示出他渴望與英國發展友好貿易關係的強烈願望。
由於拉瑪四世親西思想的主導,1826年的條約很快被新條約(《鮑林條約》)所取代。《鮑林條約》是一個極不平等條約,嚴重的損害了暹羅的主權,主要是司法獨立權和關税自主權。同時,暹羅也被納入了資本主義的經濟體系。原先封閉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衝擊,長期以來由國家經營商業及壟斷對外貿易的局面從此結束。
與其他西方國家
英國在暹羅獲得的成功讓西方各國看到了巨大的貿易前景,從1856年到1868年,西方的使者紛至沓來、絡繹不絕,其目的都是與暹羅達成類似《鮑林條約》的友好通商條約,為本國的產品尋找新的傾銷地。暹羅被迫與美國(1856年)、法國(1856年)、丹麥(1858年)、葡萄牙(1859年)、荷蘭(1860年)和普魯士(1862年)分別簽訂了友好通商條約。1868年,鮑林爵士受拉瑪四世的全權授命代表暹羅與挪威、比利時以及意大利簽訂了友好通商條約。 [1] 
拉瑪四世還聘請英國、法國、美國等國家的人在暹羅政府中當顧問或任職,在任用外國人時儘量做平衡。在和法國關於柬埔寨的交涉中,暹羅作了許多讓步,希望借法國的勢力來抗衡英國的勢力。 [12] 

拉瑪四世歷史評價

美國傳教士喬治·霍斯:西方各國失去了一位開放祖國門户,發展對外交流的偉大朋友。傳教團中的某些人還失去了一位和藹可親的私人朋友和像他自稱那樣的“好心人”,失去了一位非常與人為善,思想開朗的君主,對他們向暹羅人民傳教的過程,也從未設置過障礙。 [8] 
《卻克里王朝二百年紀念畫冊》:國王決定與西方通商,與西方各國簽訂了種種於國有利的條約,使貿易經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 [1] 
雲南大學泰國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段立生泰國通史》:拉瑪四世在位時間不長,由於種種原因,他所着手解決的各種社會政治和經濟問題,肯定是既不普遍也不徹底的。單憑几項行政改革措施,所能起到的作用畢竟有限。要深入全面地進行社會改革,時機尚未成熟。但是,他的開明思想和改革精神,卻為後人作出了榜樣,對後來拉瑪五世朱拉隆功的改革起到了演習和推動的作用。 [8] 
王介南主編《南亞東南亞語言文化研究》:①蒙固之前的歷任國王,墨守陳規,閉關鎖國,使暹羅始終處在一種與世隔絕的封閉狀態。蒙固以其個人對於西方事物的贊同和學習開啓了暹羅上下接受新觀念的心靈。蒙固王的民主開明讓他在暹羅人民心目中享有崇高的地位,被暹羅人民尊稱為“暹羅改革之父”。②蒙固王在位短短的17年是泰國近代歷史的一個重要轉折點,他領導當時的暹羅從“舊時代”進入“新時代”,成功擺脱了成為西方殖民地的厄運,他本人還被當時的外國人推崇為“亞洲最睿智的國王”。蒙固王的改革拉開了泰國“新時代”的序幕,從此以後,泰國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1] 

拉瑪四世人際關係

父親
拉瑪二世。
母親
奔洛公主。
哥哥
拉瑪三世。
弟弟
朱他瑪尼王子,被拉瑪四世封為前宮副王宰相。
妻子
娜伊,拉瑪四世的首任妻子,生有兩個子女,在拉瑪四世還俗即位前離世。
蘭佩公主,拉瑪三世六王子希力翁的遺孤、拉瑪三世的孫女,拉瑪四世即位後迎娶,並冊封為正宮王后。蘭佩公主是暹羅歷史上第一個獲得“Queen”稱號的暹羅王后。
潘來公主,蘭佩公主的親妹妹,拉瑪四世即位後迎娶為王妃,她為拉瑪四世生育一子一女。
子女
朱拉隆功(1853年9月20日—1910年10月23日),蘭佩公主的長子,即後來的拉瑪五世。
蘭佩公主還生育有子女三人,分別是佔她萌屯公主、扎杜侖拉什米王子(1856年生)和拍努郎是沙旺翁王子(1860年生)。
吉乍侖王子,生於1863年。吉乍侖繼承了他的外公希力翁王子的遺產,成為暹羅當時水平最高的建築藝術家。他一生設計過無法數計美妙絕倫的建築藝術品,最出名的要數本扎瑪缽披大佛殿。
注:拉瑪四世自47歲登基,至64歲駕崩,短短17年間,單是曾為他生育子女的妃子就有34人,共生育子女80人,加上出家前的一妻二子,后妃共35人,子女82人,是曼谷王朝中子女最多的國王。
(以上參考資料) [3] 

拉瑪四世後世紀念

行宮
考旺行宮遠景 考旺行宮遠景
考旺行宮位於泰國中部海濱小鎮華欣,傳説拉瑪四世因為鍾愛考旺山的靈秀氣息,於是1860年命人在山頂建起泰國有史以來第一座夏日行宮。如今這裏是一座博物館,主要展示拉瑪四世在這裏的起居。 [13] 
紙幣
50泰銖背面圖案 50泰銖背面圖案
2004年,泰國發行50泰銖面額紙幣,其背面圖案是拉瑪四世蒙固坐像,2018年停用。 [14] 
音樂劇
2018年10月,泰國國家科技館主辦了“2018年國家科學技術展覽會”活動,展會的重頭戲之一是為紀念拉瑪四世成功觀測日食150週年而排演的音樂劇。 [7] 

拉瑪四世藝術形象

拉瑪四世文學形象

1862年,安娜·李奧諾文斯在暹羅擔任教師一職,並因此寫了兩本日記體小説。1944年,作家瑪格麗特·蘭登寫了本《安娜與暹羅國王》的歷史小説述説了安娜·李奧諾文斯晉見拉瑪四世的故事。 [15] 

拉瑪四世影視形象

時間
片名
飾演者
1946年
安娜與暹羅王(電影)
雷克斯·哈里森
1951年
國王與我(音樂劇)
尤·伯連納
1956年
國王與我(電影)
1999年
安娜與國王(電影)
周潤發
(以上參考資料) [15] 
參考資料
  • 1.    王介南主編.南亞東南亞語言文化研究 第3卷:軍事誼文出版社,2003:第277-286頁
  • 2.    段立生著.泰國通史: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14.12:第181頁
  • 3.    白樂天主編.世界全史:光明日報出版社,2002.1:第605-623頁
  • 4.    蒼銘主編.民族史研究 第11輯:中央民族大學出版,2010:第261頁
  • 5.    段立生著.泰國通史: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14.12:第150頁
  • 6.    (英)D·G·E·霍爾著,中山大學東南亞歷史研究所譯.東南亞史 上下:商務印書館,1982:第760-765頁
  • 7.    暹羅國王的日食  .科技日報數字報[引用日期2020-10-04]
  • 8.    段立生著.泰國通史: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14.12:第177-182頁
  • 9.    李宇晴. 泰國佛教介入政治衝突的表現形式及其原因探析[J]. 東南亞研究, 2016, (4):106-112.
  • 10.    王貞力, 林建宇,. 泰國南傳上座部佛教與泰國政黨的互動關係研究[J]. 東南亞縱橫, 2018, (3):89-96.
  • 11.    史國棟編著.泰國政治體制與政治現狀:蘇州大學出版社,2016.3:第20-21頁
  • 12.    尼·瓦·烈勃里科娃.泰國近代史綱·下冊:商務印書館,1974:第226—227頁
  • 13.    泰國度假聖地華欣 雲端裏的行宮(三)  .網易[引用日期2020-10-02]
  • 14.    《親歷者》編輯部著.零元遊泰國:中國鐵道出版社,2017.1:第:223頁
  • 15.    光頭影帝代表作《國王與我》法二雙碟版(圖)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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