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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法
鎖定
- 中文名
- 抽象法
- 定 義
- 透過現象、深入裏層,抽取事物本質的研究方法
- 所屬領域
- 財經
抽象法包括兩個基本過程: 一是從“感性的具體”到“抽象的規定”,二是由“抽象的規定”到“思維中的具體”。前者通過充分佔有有關事物的材料,分析事物的各個部分和各個方面,找出其中本質性的東西,形成各種“抽象的規定”。後者則從各種“抽象的規定”出發,根據事物內在的邏輯聯繫,把事物的全部聯繫完整地複製出來,以形成對事物的全面、科學的認識。抽象法是唯物辯證法的基本方法,它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的各個領域中都有廣泛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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