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撫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鎖定
撫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全市國家權力機關,具有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大決議在本行政區域的執行;依照法律規定,審查審議決定批准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和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及其預算草案;通過民主選舉和民主表決,決定選舉和罷免政府市長、副市長,選舉和罷免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權力。 [1] 
中文名
撫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辦公地址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撫遠市撫遠鎮長江路111號
現任領導
鄭志剛

撫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領導或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出席上級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二)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文化、衞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本行政區域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的部分變更。
(三)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羣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四)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不適當的決議。
(五)撤銷本級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議和命令。
(六)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個別副市長的任免;決定市長和市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代理人選。
(七)根據市長的提名,決定本級人民政府局長、委員會主任的任免。
(八)按照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任免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免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九)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撤銷個別副市長的職務;決定撤銷由它任命的本級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和市人民法院正副院長、正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的職務。
(十)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十一)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
(十二)承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其他日常工作。 [1] 

撫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內設機構

部門本級有內設機構10個,分別為辦公室、財經委、法制委、人事委、社會建設委、城環工委、農業農村工委、選舉任免工委、教科文衞工委、人大代表聯絡服務中心。 [1] 

撫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分工

主任:鄭志剛。
副主任:袁冬、胡萬林、王鋼、李妍。 [2] 

撫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理位置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撫遠市撫遠鎮長江路111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