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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實公債

鎖定
折實公債是在以若干種類和數量的實物為標準、用加權平均法確定一種特殊的計算單位基礎上發行的一種國家債券。其主要特點有: ①發行公債、償還公債的貨幣額與實物直接掛鈎,不受市場物價波動的影響; ②以實物為基礎,按照一定種類、數量和權數折算出綜合的貨幣計賬單位,一個折實單位等於一定種類一定數量的實物總和; ③按折實單位所含實物的價格計算出折實牌價,折實牌價隨物價漲跌而波動,發行與償還這種公債均按當時的折實牌價計算。這種公債一般是在國家出現通貨膨脹、貨幣貶值嚴重的情況下,為了減少幣值大量下跌給購買者帶來經濟損失而發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曾在東北地區發行過這種公債。 [1] 
中文名
折實公債
對    象
若干種類和數量
對    應
計算單位摺合市價
屬    性
通貨膨脹嚴重
折實公債的特點:第一是折實公債,並有利息,可以視為實物儲蓄。第二是一年之後,即分期償還,5年還完,既保證了購買者的利益,也為吸收社會主義建設資金,開闢了一條資金來源的廣闊途徑。 [2]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
  • 2.    .大連市史志辦公室.大連市志 金融志·保險志.方誌出版社,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