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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訴期限

鎖定
抗訴期限指的是檢察機關向審判機關提出抗訴的法定期限。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不服判決的抗訴期限為10日,不服裁定的抗訴期限為5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對殺人、強姦、搶劫、爆炸和其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應當判處死刑的案件,抗訴期限由10日改為3日。 [1] 
中文名
抗訴期限
外文名
Time limit for protest
出    處
犯罪學辭典
抗訴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如果人民檢查院超過法定期限未提起抗訴,當事人也未上訴,則判決或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但是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的抗訴沒有時間限制。
參考資料
  • 1.    郭翔.犯罪學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