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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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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適應症為主要用於臨牀器官移植的免疫排斥預防及治療,骨髓移植的移植物抗宿主反應預防,以及再生障礙性貧血等病的治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原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以及自身免疫病也可試用。
藥品名稱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
藥品類型
處方藥
用途分類
血液製品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成份

主要組成成分:抗人淋巴細胞豬免疫球蛋白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性狀

本品為可帶乳光或淡橙黃色澄明液體。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適應症

主要用於臨牀器官移植的免疫排斥預防及治療,骨髓移植的移植物抗宿主反應預防,以及再生障礙性貧血等病的治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原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以及自身免疫病也可試用。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規格

250mg/瓶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用法用量

用法:
  1.將本品稀釋於250~500ml氯化鈉注射液中(幼兒酌減稀釋用的氯化鈉注射液量),靜脈滴注。開始速度每分鐘5~10滴,如10分鐘後無反應,再逐漸加速,全量在1~2小時內輸完。
  2.用於器官移植和燒傷植皮時,為預防免疫排斥發生,可在手術前3日開始注射。在發生排斥危象時,及時注射本品。注射次數視病情需要而定。
  3.在使用前或一個療程完畢後,經過1~2周以上的時間,需要再用藥時,均需用豬的正常免疫球蛋白進行皮試(用時以氯化鈉注射液稀釋1:100),皮試陰性者方可使用。
  用量:一般按每kg體重注射20~30mg共5次,每次間隔2~3日。需要時可
  每日注射。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不良反應

注射本品後由於T—淋巴細胞的破壞,如有體温輕度上升,寒戰等屬正常現象,短期內自行消退。多次使用後可能發生蕁麻疹、血清病、甚至過敏性休克,應停止使用。兩次注射間隔儘可能不超過4~5天,以降低變態反應發生的可能性。如發生過敏性休克,立即按臨牀過敏性休克診療常規處理。發生血清病,一般3~5日可自愈。可按臨牀血清病診療常規處理。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禁忌

1.對異種蛋白過敏者。
  2.嚴重病毒感染、寄生蟲感染、全身性黴菌感染,免疫功能減退的患者。
  3.惡性腫瘤,免疫功能減退的患者。
  4.其他細胞免疫功能極度減退的患者。
  5.妊娠的婦女。
  6.血小板嚴重缺乏的病人,如血小板小於50000/mm3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注意事項

1.本品專供靜脈輸注用。
  2.輸注期間需對病人進行密切的臨牀症狀及血液學檢查,如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等,治療1~2周後需進行腎功能檢查。
  3.初用本品常可見循環淋巴細胞減少,故應特別注意防止病人感染。血小板和紅細胞減少的情況不多見。故使用後前幾天,發生這些症狀時應暫時減少劑量。如發生在後期,應考慮是否由本製品引起的症狀,嚴重時應停用。
  4.在輸注本品時,應避免同時輸用血液、血液製品。
  5.必需準備急救治療設備以防治過敏性休克。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禁用。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老年用藥

應慎用,在醫護人員的嚴密監視下進行。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藥物相互作用

與其他免疫抑制藥(皮質類固醇、硫唑嘌呤、環胞菌素A)合用,有協同作用,有造成過度抑制的危險;減毒活疫苗在進行免疫抑制治療期間禁用;不能與血液或血液製品和含脂質的溶液混合同時輸用。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藥物過量

在超劑量情況下,應立即停用本品並使用廣譜抗菌素治療。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藥理毒理

本品作用機理在於抑制經抗原識別後的淋巴細胞激活過程;特異性的破壞淋巴細胞。本品去除淋巴細胞的途徑是:直接的淋巴細胞毒性;補體依賴性細胞溶解;調理素作用,然後通過網狀內皮系統破壞;抑制免疫應答反應中的酶鏈以滅活細胞。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貯藏

2~8℃避光保存

抗人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有效期

3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