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投資目標

鎖定
投資目標是投資者或者共同基金所期望達到的結果。不同的投資者有不同的投資目的。投資目的決定投資方式和投資目標。風險厭惡型投資者儘量選擇風險小、收益適宜、交割方式方便的投資方式;風險偏好型投資者選擇收益高但風險也可能很高的投資方式;風險中性投資者,只是單純對閒餘資金進行資金管理,可能會對風險和收益相當的投資標的感興趣。 [1] 
中文名
投資目標
定    義
投資者或者共同基金所期望達到的結果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調整股票資產的投資比例,最高比例為基金淨資產的95%,最低比例不得小於基金淨資產的60%;同時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適當投資於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回購、央行票據、可轉換債券、權證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參考資料
  • 1.    陸雄文.管理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