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投資信用

鎖定
投資信用亦稱“長期信用”。為滿足企業或單位對長期投資 (一般指廠房建築、設備購置及其他固定資產購置等) 的需要而提供的信貸。長期資金通常以債券、股票等為籌措形式。主要來源有個人或團體儲蓄、銀行資金、個人或公司的各種基金等。我國的投資信用主要是指在建設投資中有計劃地集中財政信貸基金、企業暫時閒置的貨幣資金以及有關社會閒散資金以信用再分配的形式,滿足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和基本建設流動資金週轉的需要,從而促進社會主義生產建設發展的一種經濟活動。 [1] 
中文名
投資信用
別    名
長期信用
投資信用一般指由一些金融機構或私人基金向企業提供的相對較長期的信用,以幫助受益者開辦企業、購置土地、建築、設備等固定資產。它們多數是沒有經過保險或足夠抵押擔保的。受信人往往是新開辦的企業,發放這種信用的機構通常是保險公司、信託公司、教育或養老基金、券商、政府機構等。一般而論,投資信用也屬於商業信用範圍。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