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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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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李清照寫給翰林學士綦崇禮的答謝信,最早見於宋人趙彥衞的《雲麓漫鈔》第十四卷,趙彥衞給其取名《投內翰綦公崇禮啓》。今人常用《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和《投內翰綦公崇禮啓》來稱之。
在這封信中,李清照除了略對搭救她的綦崇禮表示感謝,其大部分內容都是在闡述自己的不幸遭遇,對那個以騙財為目地而“騙婚”的張汝舟的無情揭露。李清照這封極力為自己辨白的信並沒有讓宋人對李清照產生憐惜和同情,大多數看後都持譏諷的態度。而明清之人大多數稱這封信為“偽作”,而不承認李清照改嫁,要為李清照改嫁説“辨誣”。今人多以這封信作為李清照改嫁的物證,把這封信當作研究李清照的重要資料。
這封信寫於李清照出獄後稍晚,約為紹興二年九月或稍後。 [1-2] 
作品名稱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
作品別名
投內翰綦公崇禮啓
謝啓
作    者
李清照
創作年代
宋 紹興二年(1132年)九月或是稍後 [3] 
作品出處
雲麓漫鈔 [4] 
文學體裁
散文
相關人物
綦崇禮、張汝舟 [3]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作品原文

投內翰綦公(崇禮)啓[1]
清照啓:素習義方[2],粗明詩禮。近因疾病,欲至膏肓[3],牛蟻不分[4],灰釘已具[5]。嘗藥雖存弱弟[6],應門惟有老兵[7]。既爾蒼皇[8],因成造次[9]。信彼如簧之説[10],惑茲似錦之言[11]。弟既可欺,持官文書來輒信[12];身幾欲死,非玉鏡架亦安知[13]?僶俛難言[14],優柔莫訣,呻吟未定,強以同歸。
視聽才分,實難共處,忍以桑榆之晚節[15],配茲駔儈之下才[16]。身既懷臭之可嫌[17],惟求脱去;彼素抱璧之將往[18],決欲殺之。遂肆侵凌,日加毆擊,可念劉伶之肋[19],難勝石勒之拳[20]。局天扣地[21],敢效談娘之善訴[22];升堂入室,素非李赤之甘心[23]
李清照插圖畫
李清照插圖畫(8張)
外援難求,自陳何害,豈期末事,乃得上聞。取自宸衷[24],付之廷尉[25]。被桎梏而置對[26],同兇醜以陳詞[27]。豈惟賈生羞絳灌為伍[28],何啻老子與韓非同傳[29]。但祈脱死[30],莫望償金。友兇橫者十旬[31],蓋非天降;居囹圄者九日[32],豈是人為!抵雀捐金[33],利當安往;將頭碎璧[34],失固可知。實自謬愚,分知獄市[35]。此蓋伏遇內翰承旨[38],搢紳望族[37],冠蓋清流[38],日下無雙[39],人間第一。奉天克復,本緣陸贄之詞[40];淮蔡底平,實以會昌之詔[41]。哀憐無告,雖未解驂[42],感戴鴻恩,如真出己[43]。故茲白首,得免丹書[44]
清照敢不省過知慚,捫心識愧。責全責智,已難逃萬世之譏;敗德敗名,何以見中朝之士[45]。雖南山之竹[46],豈能窮多口之談;惟智者之言[47],可以止無根之謗。高鵬尺鷃[48],本異升沉;火鼠冰蠶[49],難同嗜好。達人共悉,童子皆知。願賜品題[50],與加湔洗[51]。誓當布衣蔬食,温故知新。再見江山,依舊一瓶一缽[52];重歸畎畝,更須三沐三薰[53]。忝在葭莩[54]。敢茲塵瀆[55] [2]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註釋譯文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詞句註釋

[1]這是李清照寫給綦崇禮的一封答謝信。作於紹興二年(1132年)。信中交待了她晚年再嫁張汝舟的不幸,以及離異的經過。內翰:官名,即翰林學士,職責是為皇帝起草詔書。
綦[qí](音其)崇禮:字處厚(《宋書 綦崇禮傳》中為叔厚),政和八年進士,官吏部侍郎、兵部侍郎、翰林學士、寶文閣學士等。
啓:書信。
[2]義方:指禮儀規矩。
[3]膏肓[gāo huāng](音高荒):古代中醫以心尖脂肪為膏,心臟與隔膜之間為肓,認為屬藥力不能達到之處。病入膏肓指無可救藥。
[4]牛蟻不分:比喻精神虛弱恍忽。《世説新語·紕漏》:“殷仲堪父病虛悸,聞牀下蟻動,謂是牛鬥。”
[5]灰釘已具:指密封棺材用的泥灰和鐵釘都已作了準備。
[6]嘗藥:古禮,尊長用藥,幼卑先嚐,然後進奉。
弱弟:指李清照之弟李迒,李清照晚年寄住在他家。
[7]應門:看管門户。
[8]蒼皇:倉促。
[9]造次:輕率。
[10]如簧之説:説辭有如笙簧之動聽。
[11]似錦之言:漂亮如錦繡的言辭。
[12]持官文書:韓愈《試大理評事王君墓誌銘》載,王適託人去侯高家提親,侯高聲言其女非官人不嫁。時王適尚未當官,讓媒人袖一捲書假作官文書,侯高信以為真,遂將女嫁之。
[13]玉鏡架:即玉鏡台。見《世説新語·假譎》:“温嶠以玉鏡台為聘物騙娶表妹劉倩英,婚後夫妻不和。”
[14]僶俛[mǐn miǎn](音敏免):努力,費力。
[15]桑榆:本為日落處的樹。後以樹上的餘光比喻人的晚年。
[16]駔[zǎng]儈:市場上的牲畜交易的掮客。
[17]懷臭:沾上狐臭氣。《呂氏春秋·遇合》:“人有大臭者,其親戚、兄弟、妻妾、知識,無能與居者。”
[18]抱璧之將往:《左傳·哀公十八年》:“(衞莊公)曰:‘活我,吾與汝璧’己氏曰:‘殺汝,璧其焉往?’遂殺之,而取其璧。”這裏指張汝舟有圖謀殺人之心。
[19]劉伶之肋:《世説新語·文學》注引《竹林七賢論》:“伶嘗與俗士相牾,其人攘袂而起,欲必築之,伶和其色曰:‘雞肋豈足以當尊拳!’其人不覺廢然而退。”
[20]石勒之拳:《晉書·石勒傳》:石勒與李陽小時候經常打架,稱帝后石勒對李陽説:“孤往日厭卿老拳,卿亦飽孤毒手。”這裏指毒辣的毆擊。
[21]局天叩地:同“跼天蹐地”。《後漢書·仲長統傳》:“當君子困賤之時,局高天,蹐厚地,猶恐有鎮壓之禍也。”
[22]談娘:李清照筆誤,實為踏搖娘,唐代流行劇目。講述了一個妻子倍受丈夫虐待的故事。
[23]“升堂”二句:柳宗元《李赤傳》載,李赤為廁鬼所惑,遂認廁鬼為妻,以入廁為升堂入室,友人相勸無效,終死於廁所。
[24]宸衷:皇帝的意思。
[25]廷尉:執掌刑罰獄事的官員。
[26]桎梏[zhì gù](音致固):腳鐐和手銬。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刑具,在手上的戴的為梏,在腳上戴的為桎。
[27]兇醜:指張汝舟。
[28]“豈惟”句:《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天子議以賈生任公卿之位,絳、灌、東陽侯、馮敬之屬盡害之。”賈生,賈誼。絳、灌,絳侯周勃和灌嬰。賈誼既不見容於諸人,諸人亦不將賈誼視作同類。
[29]“何啻[chì](音赤)”句:《史記》以老子、韓非同傳。《南史·王敬則傳》載,王儉羞與王敬則同列,説“不圖老子遂與韓非同傳”。啻,僅,只。
[30]脱死:脱離死地。
[31]兇橫:指張汝舟。十旬:一百天。十日為一旬。
[32]囹圄[líng yǔ](音零玉):監獄。
[33]抵雀捐金:用金子彈擊鳥雀。抵,彈擊。捐,捨棄。
[34]將頭碎璧:《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藺相如面對秦王的脅迫:“大王必欲急臣,臣頭今與璧俱碎於柱矣。”
[35]分知獄市:理應清楚獄市乃是非之地。
[36]內翰承詣:位居眾翰林之首的官員。
[37]搢[jìn]紳:達官顯貴。
[38]冠蓋:達官顯貴。
[39]日下:指京城。
[40]“奉天”二句:唐德宗避朱泚之亂於奉天,其間詔書多為名臣陸贄起草。克復,指收復失地。
[41]“淮蔡”二句:唐武宗會昌年間,詔書多為名臣李德裕草擬。按,淮蔡平定,系唐憲宗元和年間之事,此處作者用典有誤。
[42]解驂:《史記·管晏列傳》:“越石父賢,在縲紲中,晏子出,遭之塗(途),解左驂贖之。”
[43]如真出己:《左傳·成公三年》:荀瑩對曾策劃救他的鄭國商人“善視之,如實出己。”
[44]丹書:以紅筆書寫的罪犯名冊。
[45]中朝:朝中。
[46]南山之竹:《舊唐書·李密傳》:“罄南山之竹,書罪無窮。”
[47]智者之言:有識見之人,這裏指綦崇禮。
[48]高鵬尺鷃:高飛的大鵬與飛不過數尺的斥鷃(見《莊子·逍遙遊》)
[49]火鼠冰蠶:皆為傳説中的異物,一生於火,一生於水,二者物性迥異。
[50]品題:指下一結論。
[51]湔[jiān](音堅):洗刷。
[52]一瓶一缽:形容生活簡單,過清心寡慾生活。
[53]三沐三薰:反覆沐浴薰得,表示鄭重其事。
[54]忝在葭莩[jiā fú](音家浮):忝,謙詞。葭莩,指較遠的親戚的關係。
[55]塵瀆:冒犯、打擾。 [2]  [4]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全文翻譯

清照書:
我平素學習禮儀規矩,也明白些詩書禮節。近因為生病,無乎是無藥可醫,症狀已經到了牛蟻不分,後事用的棺材的石灰和鐵釘都準備好了。雖然嘗藥有弟弟李迒代勞,看守門户有老僕人。卻在倉促之間,造成了輕率的結果。輕信了那廝如笙簧般的説辭,被他如錦繡般的言語所迷惑。弟弟太容易被欺騙了,有個官身的就相信了;自身幾乎要死,擇婿是何種人怎麼知道?在急迫之間,再三猶豫之中答應了這門婚事。
我與這個人(指的是張汝舟)實在難以相處,我怎會在自己的晚年,以清白之身,嫁給一個這麼骯髒低劣的市儈之徒。此身已經與這個臭不可聞的人在一起了,只希望早些脱身離去;因為金石收藏我成了懷璧之身,張汝舟已經動了殺人奪寶之心。於是便肆意欺凌我,每天都對我進行毆打,可伶我像劉伶一樣的身體,怎能敵擋他如石勒一般的拳頭。跼天蹐地,我要效仿談娘(注:實為踏搖娘)控訴這等惡夫;不能像李赤那樣甘心死於像廁所一樣臭不可聞的這裏。
這種家事很難得到別人的幫助,在這裏我要講述我受到何等迫害,豈敢期待這點小事,能上達天聽。由皇帝授意,讓廷尉審判這件事。我帶着腳鐐手銬與兇惡的張汝舟當堂對質。豈只是賈生羞於同絳灌為伍,不圖老子遂與韓非同傳。只祈求離開死地,不奢望得到補償。與張汝舟這樣的兇徒在一起一百天,只是天降其禍;我被關了九天,豈是人過的日子!用金子彈擊鳥雀,利在何方;用頭與玉璧同歸於盡,得失怎麼知道?就算我愚笨,但也清楚獄市乃是非之地。
幸虧遇到內翰綦公承聖上詣意,我得以脱牢獄之災,綦公出身是世家望族,清流中的領袖人物,在京城那些達官貴人中也只有你為我申冤,也是第一個為我洗脱冤情的人。綦公才華就像唐代的陸贄和李德裕,是專為皇帝起草詔書的肱骨大臣。我的苦衷無法表達,但對綦公的援手大恩是銘記於心的。綦公你讓我在晚年得以免去被錄為囚籍,脱離牢獄之災。
在這件事上我李清照怎麼敢不自我反省,摸着自己的良心感到羞愧。從操守和理智上這事肯定要淪為後世人的笑柄;還因為這事敗壞了我的道德和名聲,讓我沒有臉面去見朝中的士大夫。雖有南山之竹,也寫不盡對這件事談論的言語;只有靠智者來為我辯白,才能止住那些沒有根據的誹謗。那些俗夫很難明白高士的想法就像大雁與鷃燕,一個高飛在上,一個在下面滑翔;火鼠與冰蠶,難有相同的嗜好。這種道理連孩童也明白,各位達官貴人早就知道了。願各位高士賜教,讓我好洗刷恥辱。我發誓穿布衣食素菜,記住過去的教訓。當我以新面貌再面對各位,依舊還是那個過食一缽飯和喝一瓶水的李清照;重新迴歸隱士生活,更要沐浴薰香的鄭重行事。我有幸是綦公的遠親,説了這麼多希望沒有冒犯到您。 [5-6]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謬誤與爭議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謬誤部分

謬誤一、“局天扣地,敢效談娘之善訴”句,“談娘”當為唐代戲劇“踏謠娘”。出自唐朝崔令欽的《教坊記》內容是:北齊有人姓蘇,自號為郎中,嗜飲釀酒,每醉輒歐其妻。妻銜悲,訴於鄰里。時人弄之;丈夫著婦人衣,徐行入場;行歌,每一疊,旁人齊聲和之雲:“踏謠”;以其且步且歌,故謂之“踏謠”;以其稱冤,故言苦。及其夫至,則作毆鬥之狀,以笑樂。這説明,因婦人且歌(訴)且舞(踏),故稱為“踏謠娘”。 [2] 
謬誤二、“淮蔡底平,實以會昌之詔”句,原意是比喻綦崇禮就像唐武宗會昌年間起草詔書的名臣李德裕,為朝庭平定淮蔡之亂出過大力。然而淮蔡之亂髮生在唐憲宗元和年間,而不是唐武宗會昌年間,所以此處明顯是李清照記憶錯誤。 [4]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爭議部分

李清照這封《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引出了一個爭論了近千年的話題“李清照改嫁”事件。宋人筆記對李清照的改嫁是眾口一詞,史家也有明文記載。而否認李清照改嫁始於明代郎瑛和徐勃,在他們之後明清之人更是連篇累牘、不勝其煩的否認李清照改嫁一事。而當代研究李清照的學者除極個別外,如黃墨谷否認李清照再嫁,其它著名學者如王仲聞、王延梯、黃盛璋、楊合林等認為清照改嫁是無可否認的事實。
宋代記錄
王灼的《碧雞漫志》卷二:“趙死,(李清照)再嫁某氏,訟而離之。”
朱彧的《萍洲可談》卷中:“(李清照)然不終晚節,流落以死。天獨厚其才而嗇其遇,惜哉。”
胡仔的《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六十:“易安再適張汝舟,未幾反目,有《啓事》與綦處厚雲:‘猥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傳者無不笑之。”
洪适在《隸釋》卷二十六:“趙君無嗣,李又更嫁。其書行於世,而碑亡矣。”
晁公武在《郡齋讀書志》卷四下:“然(李清照)無檢操,晚節 流落江湖間以卒。”
陳振孫的《直齋書錄解題》卷八:“(李清照)晚歲頗失節。”
李心傳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五十八:“右承奉郎監諸軍審計張汝舟屬吏,以汝舟妻李氏訟其妄增舉數入官也。……李氏,格非女,能為歌詞,自號易安居士。” [2]  [4] 
明清記錄
郎瑛在《七修類稿》卷十七:“予觀其《敍金石錄後》,誠然也。但不知何為有再醮張汝舟一事。”
徐勃在《徐氏筆精》卷七:“清獻公之婦,郡守之妻,必無更嫁之理。”
盧見曾在(雅雨堂本《金石錄》):“此子輿氏所謂好事者為之,或造謗如《碧雲騢》之類,其又可信乎?”
俞正燮在《癸巳類稿》:“是非天下之公,非望易安以不嫁也。不甘小人言語,使才人下配駔儈,故以年分考之……”
吳衡照在《蓮子居詞話》卷二:“而文叔之女多才,尤適供謠諑之喙。致辭使世家帷薄,百世而下,蒙詬抱誣,可慨也已。”
吳連周在《繡水詩鈔》:“時直翰林秦楚材尤忌之。嗚呼,此改嫁穢説之所由來也。” [2]  [4] 
當代主流觀點
黃盛璋在《李清照事蹟考辨》一文中指出:記載李清照改嫁的材料,就時間而論,胡仔、王灼、晁公武、洪邁都是李清照同時代人;就書的性質而論,又是史書、目錄、金石等嚴肅的東西;就地域而論,胡仔、洪邁之書一成於湖州,一成於越州,並不是相去萬里。同時,胡仔、王灼成書時李清照仍然健在,要説在清照生前他們就敢明目張膽地造她謠、偽造《謝啓》是很不近情理的。 [7]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作品背景

自從趙明誠病故之後,李清照孤身一人陷於戰亂之中,孤立無援,既要保全自身性命,又要保全珍貴的文物字畫。無奈勢單力薄,在顛沛流離、東躲西藏的生活當中,珍貴的文物先後在洪州、剡州、越州三地大量丟失。
就在這個關鍵時刻,有一個人走進了李清照的視線。
這個人就是時任右奉承郎監諸軍審計司的張汝舟。張汝舟所擔任的這個官職主要負責檢查核準軍隊糧草與俸祿,品級並不高,也就七八品。最初是張汝舟主動接近李清照的,而李清照最終之所以答應嫁給張汝舟,歸納起來可能主要是以下幾個因素:
第一,正如我們前面説過的,經過兩三年孤獨的顛沛流離生活的折磨,李清照迫切需要有個家庭、有個丈夫來保護自己,不但是保護自己的身心,也要保護自己手中的文物。尤其是自己的年紀越來越大,她當然要為自己的老年生活考慮。
第二,當時李清照剛剛從失魂落魄的逃亡生活中走出來,身體與精神頻頻遭到重大打擊,特別是在精神上非常的孤獨痛苦,而且一度重病卧倒在牀,最需要他人的關心照顧,也最渴望得到家庭的温暖、呵護。張汝舟在最適當的時間走進李清照的生活。這是李清照接受張汝舟的關鍵因素。
第三,張汝舟派來的媒人手持求婚的文書,滿口信誓旦旦,使李家姐弟相信他將給予李清照一個穩定而温暖的家庭,這是李清照接受張汝舟的重要因素。
然而正式結婚之後,李清照與張汝舟都發現事實並非如他們當初想像的那樣。李清照很快就發現,張汝舟根本就是一個居心叵測、道德敗壞的小人!她決定狀告自己的丈夫張汝舟,告發他“妄增舉數入官”。什麼意思呢?宋代科舉制度規定,參加科舉考試的讀書人考到一定次數、取得一定資格後就可以授予一定的官職。李清照檢舉揭發張汝舟,説他的官職是虛報考試次數獲得的,這是欺君之罪。
這件案子當時鬧得沸沸揚揚,居然驚動了宋高宗,並由皇帝親自下令交付司法檢察機關予以辦理。張汝舟最終被開除公職,流放到廣西柳州。按照宋代的法律,如果丈夫被流放到偏遠的外地,那麼妻子就可以合法地與他離婚,並且可以保留自己的財產。但宋朝法律還規定,妻子將丈夫告上法庭,如果丈夫果真有罪,那麼就算作是丈夫自首,丈夫被判處刑罰的同時,妻子也要坐牢兩年。
慶幸的是,李清照並沒有在牢房裏住兩年,她僅僅在監獄裏住了九天,就出獄了。“居囹圄者九日,豈是人為!”(《投內翰綦公崇禮書》)在這個離婚事件上,朝廷中有不少高官幫了李清照的忙。比如這位翰林學士綦崇禮,位居三品高位,他與趙明誠算是遠房親戚,正是在他的大力協助下,李清照才免除了兩年的牢獄之災。
信就是在李清照出獄後的紹興二年九月或是稍晚後寫給綦崇禮的答謝信。 [3]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作品鑑賞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作品解析

結構佈局是體現作家匠心和藝術構思的重要方面。李清照往往根據內容和體裁的不同,採取相應的結構方法,故其散文以靈活變化見長。觀其現存作品。或取縱向結構法,或用橫向結構法,亦有縱向、橫向結合,明線、暗線交錯之篇,可謂多姿多態,富於變化。
李清照在其散文中愛用典、善用典、精於典,下面是她在《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的用典特點:
其一,用典頻率高。《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全文四十五句(分句不計),典實近五十。
其二,用典精博明當。易安散文典實密集,卻無堆砌感和艱澀感,這主要與作者的精於選擇、巧於組織、善於表述有關。如劉伶和石勒的典故結合的天一無縫,好一句“可念劉伶之肋,難勝石勒之拳。”既説明張汝舟的兇殘,自己面對兇殘而無懼哉。
其三,用典妥貼自然,了無斧痕。如其用談娘(實踏搖娘)正是一個被丈夫虐待的婦女,與她自己遭遇何其相似。
在結構佈局上靈活變化,跌宕我姿,這是易安散文的特徵,而用典則是李清照對散文駕馭能力的體現。 [8]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名家點評

宋代胡仔在其著作《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六十中評道:“《啓事》與綦處厚雲:‘猥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傳者無不笑之。” [9] 
明代徐勃(名為左火右勃)在《徐氏筆精》卷七評:“《漁隱叢話》雲:‘趙無嗣,李又更嫁非類。’且雲:‘其《啓》曰:猥以桑榆之晚景,配此駔儈之下材。’殊謬妄不足信。” [2] 
清代盧見曾在(雅雨堂本《金石錄》)中評:“相傳以為德夫之歿,易安更嫁。至有‘桑榆晚景’、‘駔儈下材’之言,貽世譏笑。餘以是書所作跋語考之,而知其決無是也。” [2] 
清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集部詞曲類一語:“《苕溪漁叢話》稱苦命財適張汝舟,未幾反目,有啓事上綦厚處雲:‘猥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傳者無不笑之。今其啓具載趙彥衞《雲麓漫鈔》中。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其與後夫構訟事尤詳。此本為毛晉汲古閣所刊。卷末備載其軼事逸文,而不錄此篇,蓋諱之也。” [10] 
清代孫原湘在張壽林輯本《漱玉詞》中寫道:“玩其祭夫文雲:‘白日正中,嘆龐公之機捷;堅城自墮,憐杞婦之悲深。’此正所謂悲深也。豈有綦處厚書云云。” [4] 
清代俞正燮在讀易安居士事輯,編入《癸巳類稿》中:“讀《雲麓漫鈔》所載《謝綦崇禮啓》,文筆劣下,中雜有佳語,定是竄改本。又夫婦訐訟,必自證之,啓何以雲無根之謗。” [2] 
梁紹壬在《兩般秋雨庵隨筆》卷三中評:“而一以‘桑榆晚景’一書致誚,一以柳梢月上一詞貽譏。後人力辨易安無此事,淑真無此詞。此不過為才人開脱。其實改嫁本非聖賢所禁。” [2] 
當代楊慶存先生評論《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是一篇感謝友人的書信。作者採用單純的自然縱向結構法,按事情發生、發展的自然情態,安排內容的表達次序:先寫家庭教養;次述病中受騙,致遭凌辱,被迫告官;然後感謝綦公斡旋了結,並表達了個人的心願。從而使全文順理成章,結構緊湊,自然平易而親切感人。” [8] 

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啓作者簡介

李清照插圖 李清照插圖
李清照(1084-1155),今山東省濟南章丘人,號易安居士。宋代女詞人,婉約詞派代表。前期多寫其悠閒生活,後期多悲嘆身世,情調感傷,也流露出對中原的懷念。形式上善用白描手法,自闢途徑,語言清麗。論詞強調協律,崇尚典雅,提出詞“別是一家”之説,反對以作詩文之法作詞。能詩,留存不多,部分篇章感時詠史,情辭慷慨,與其詞風不同。有《易安居士文集》《易安詞》,已散佚。後人有《漱玉詞》輯本。今有《李清照集校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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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康震.康震評説李清照[M].北京:中華書局出版社,2007.
  • 4.    王學初.李清照集校注[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79.
  • 5.    陳祖美.李清照詩詞文選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 6.    李清照及其作品.平慧善[M].吉林:時代文藝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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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楊慶存.易安散文的多維審視[J].文學評論:1994(1).
  • 9.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0.
  • 10.    永瑢,紀昀等.四庫全書總目[M].北京:中華書局出版社,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