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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銷資格

鎖定
承銷資格是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股票承銷業務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在中國,《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管理辦法》 規定的承銷資格條件為: ①證券與專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淨資產,證券兼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淨證券營運資金; ②證券專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淨資本,證券兼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證券營運資金;③2/3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獲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 《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或同等條件。 [1] 
中文名
承銷資格
定    義
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股票承銷業務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證券經營機構近一年內無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近2年未受到規定的取消股票承銷業務資格的處罰; ⑤證券經營機構成立並且正式開業已超過半年,證券兼營機構的證券業務與其他業務公開經營,分賬管理; ⑥具有完善的內部風險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⑦具有能夠保持正常營業的場所和設備; ⑧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