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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人

鎖定
承諾人,又稱“受約人”、“要約受領人”。是指對要約人的要約作出同意接受表示的人。承諾人在承諾生效以後即成為合同的當事人之一。他在要約人收到承諾之前,有權撤回承諾,但撤回的通知不得遲於承諾的通知到達,否則承諾仍發生效力。 [1] 
中文名
承諾人
外文名
Offeree
別    名
受約人
定    義
對要約人的要約作出同意接受表示的人
承諾人(Offeree)
對要約人的要約表示完全同意的人。承諾只能由受要約人及其授權的代理人作出。換言之,承諾人必須是受要約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