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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監察局

鎖定
承德市監察局所屬轄區承德市,職能是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 [1] 
中文名
承德市監察局
地    點
承德市
性    質
監察局
職    能
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
主要職責
1、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及省、市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頒佈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1] 
2、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和各縣(市)區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按規定作出行政處分和提出行政處分建議;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3、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廉潔從政。
4、負責對行政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政策規定;變更或撤銷縣(市)區及其以下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5、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及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做好監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審核縣(市)區監察局領導班子人選;按幹部管理權限負責縣(市)區監察局和市直監察機構領導幹部的任免、報批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監察干部的培訓工作。
6、承辦市委、市政府及省監察廳授權和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