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托馬斯·萊恩

鎖定
托馬斯·萊恩(Thomas Lane),男,美國人。前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 [1] 
中文名
托馬斯·萊恩
外文名
Thomas Lane
性    別

托馬斯·萊恩人物經歷

曾任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 [1] 
2020年5月25日,亨內平縣明尼阿波利斯市非洲裔男子弗洛伊德因涉嫌使用假鈔,被收到舉報後趕來的德雷克·肖萬等4名警員逮捕。肖萬在托馬斯·萊恩和亞歷山大·金協助下,用膝蓋跪壓弗洛伊德頸部長達9分半鐘。其間,弗洛伊德反覆懇求,説“我無法呼吸”,肖萬等人並沒有住手,弗洛伊德最終死亡。 [4] 
3名警察因在弗洛伊德案中“袖手旁觀”被判有罪。他們是陶•邵(Tou Thao)、亞歷山大•金(Alexander Kueng)和托馬斯•萊恩(Thomas Lane)。 [1] 

托馬斯·萊恩人物事件

2022年2月24日,聯邦陪審團裁定托馬斯•萊恩有罪,因其未及時為被壓在同事膝蓋下戴着手銬的黑人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提供幫助,導致其死亡,損害了他的公民權利,侵犯了他獲得醫療照顧的憲法權利。這是警察因同事過度使用武力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罕見案例。檢察官尚未提到對於他們的判決,但這些人或將面臨幾年的監禁。 [1] 
當地時間2022年5月18日,美國明尼蘇達州喬治·弗洛伊德案涉事前警員托馬斯·萊恩對協助和教唆二級謀殺認罪。目前,明尼蘇達州已同意判處其3年監禁,並在聯邦監獄中服刑。 [2] 
當地時間2022年7月21日,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前警察托馬斯·萊恩(Thomas Lane),作為黑人男子弗洛伊德被殺一案的四名涉事警員之一,被判處兩年半監禁。根據弗洛伊德被害時的現場視頻,萊恩在其前同事肖萬用膝蓋跪在弗洛伊德頸後時,抱住了弗洛伊德的腿幫助禁錮其行動。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