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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西羅布

(西藏自治區仲巴縣水利局原局長)

鎖定
扎西羅布,男,藏族,1980年7月出生,西藏日喀則人, 2002年6月參加工作,200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日喀則市仲巴縣水利局局長。
2021年3月,扎西羅布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扎西羅布
民    族
藏族
籍    貫
西藏日喀則
出生日期
1980年7月

扎西羅布人物履歷

2002年07月至2006年06月,日喀則市仲巴縣民政局科員;
2006年06月至2007年06月,日喀則市仲巴縣帕羊鎮副鎮長;
2007年06月至2010年10月,日喀則市仲巴縣帕羊鎮人大副主席;
2010年10月至2012年04月,日喀則市仲巴縣吉瑪鄉黨委副書記、政府鄉長;
2012年04月至2012年09月,日喀則市仲巴縣亞熱鄉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統戰委員;
2012年09月至2015年09月,日喀則市仲巴縣偏吉鄉黨委書記;
2015年09月至2021年03月,日喀則市仲巴縣水利局局長。 [1] 

扎西羅布人物事件

扎西羅布接受調查

2021年1月27日,日喀則市仲巴縣水利局局長扎西羅布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日喀則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扎西羅布依法雙開

2021年3月,扎西羅布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扎西羅布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規發放補貼,公款送禮、公款旅遊,違規接待、違規使用公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扣留、套取惠民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默許不具備資質人員參與項目招投標,侵吞公款,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私分國有資產;非法持有彈藥。
扎西羅布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私分國有資產犯罪、非法持有彈藥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日喀則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由日喀則市紀委給予扎西羅布開除黨籍處分;由日喀則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