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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性論

鎖定
才性論,古代關於才性關係的論述。孟子較早提出“才”與“性”概念,其義無嚴格區分,認為人的才質本性一樣是先天的,“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孟子·告子上》)。東漢王充始將才、性分為兩義:“人性有善有惡,猶人才有高有下也,高不可下,下不可高”(《論衡·本性》)。至魏晉南北朝,“才性之辯”,即才性異同關係成為中心論題。出現了才性同、才性合、才性異、才性離四種不同的觀點。涉及才能與德行、現象與本質、才能與性格、才能與氣質、天賦與教育等各類問題。 [1] 
中文名
才性論
提出者
孟子
宋儒多喜論才性。張載分性為“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並將才劃入“氣質之性”,“人之剛柔緩急,有才與不才,氣之偏也”(《張子正蒙·誠明》);程頤承此觀點説“性出於天,才出於氣”(《二程遺書》卷十九),“性無不善,其所以不善者才也”(《程氏外書》卷七)。朱熹則認為才性有所合:“人有是性,則有是才。性既善則才亦善”(《四書章句集註》)。清顏元、戴震主才性統一論。顏元説“才非他,即性之能也”(《存性編》卷二),“心之理曰性,性之動曰情,情之力曰才”(《習齋年譜》卷下)。戴震認為才是性的外在表現:“才者人與百物各如其性以為形質,而知能遂區以別焉,⋯⋯由成性各殊,故才質亦殊。才質者,性之呈也。”(《孟子字義疏證·才》)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