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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

鎖定
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是對全民所有制改 革提出的一種意見,其核心是對生產資料的 所有制保持國家所有的形式,但是將所有權 與經營權適當分離開來,採取多種經營形式。 根據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企業 的性質和規模,把企業分成幾種類型,採取不 同的體制。有些企業實行國家所有,國家經 營,由國家直接管理;更多的企業實行國家所 有,企業自主經營,國家主要利用經濟手段間 接進行管理;小型企業則實行租賃或承包,但 生產資料所有權仍然屬於國家。對於某些國 家不便經營的小型國營企業,也可實行轉讓、 出賣,本質上並不改變國家所有制。 [1] 
中文名
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
出    處
《軟科學大辭典》
定    義
對全民所有制改 革提出的一種意見,其核心是對生產資料的 所有制保持國家所有的形式,但是將所有權 與經營權適當分離開來,採取多種經營形式
兩權分離的問題在於國家與企業怎樣分 權才合理。對於不同部門、不同企業在不同時 期這種關係並不是固定的。在兩權分離的改 革實踐中,出現了由於企業中缺乏國有利益 的代表,而使得企業行為短期化,只顧當前, 不顧長遠利益的現象。這種在改革中出現的 問題,仍然有待進一步研究解決。 [1] 
參考資料
  • 1.    李忠尚、尹懷邦等.軟科學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