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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會計

鎖定
所得税會計(income tax accounting)是研究處理會計收益和應税收益差異的會計理論和方法,是税務會計的一個分支,是反映企業所得税的確認、計量和報告的一整套會計原理、程序和方法。它誕生於西方的會計學領域,最早出現於20世紀初的美國。1953年,美國會計師協會宣佈採用應付税款法,這開啓了所得税會計的歷史進程。從那以後,所得税會計核算方法已經歷了遞延法、利潤表債務法、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經長期研究和實踐已發展得較為成熟,我國所得税會計還處於起步發展階段。
中文名
所得税會計
外文名
income tax accounting
性    質
税務會計的一個分支
含    義
研究處理應税收益差異的會計理論和方法

所得税會計成因介紹

中國的所得税制度是伴隨着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進行確立和發展起來的。隨着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中國原有的税制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影響税收作用的發揮。因此,中國對税制進行了改革和調整。中國自1992年頒佈《税收徵管法》和1993年頒佈《企業所得税條例》開始,就確立了會計制度服從税法的計税原則,1994年財政部下發的《企業所得税處理的暫行規定》是中國企業所得税會計處理的主要依據。新税法的頒佈,使税法標準與會計準則的差異不斷擴大,中國會計和税法的改革正朝着各自獨立的方向發展。
所得税會計產生的原因主要是會計收益與應税收益存在的差異所致。會計收益和應税收益是經濟領域中兩個不同的經濟概念,分別遵循不同的原則,規範不同的對象,體現不同的要求。因此,同一企業在同一會計期間按照會計準則計算的會計收益與按照國家税法計算的應税收益之間的差異是不可避免的,故在計算所得税時,不可能直接以會計收益為依據,而要以所得税法規定對會計收益進行調整後,才能正確的計算出應税收益,因而就產生了調整這一複雜過程的專門的所得税會計。

所得税會計處理方法

應付税款法
在應付税款法下,本期所得税費用等於本期應交所得税,假設不欠税,則所得税費用就是交納的所得税,即現金支出多少,費用就是多少,這是收付實現制。採用應付税款法,關鍵是計算應交的所得税,應交的所得税計算出來了,所得税的費用也就確定了。應付税款法既可用來處理永久性差異,也可用來處理時間性差異
應付税款法要求所得税費用按税法計算,所得税費用等於本期應交税款。因為所得税是因本期收益而發生的法定費用,與以後各個期間的收益無關,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理應由本期收益負擔。同時,此種方法按應税利潤計算所得税費用,使本期所得税費用的發生額與本期應交税款相同,計算方法簡單,易於掌握,而遞延税款法按會計利潤計算本期所得税費用,則納税影響額要遞延到以後期間,由於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使其處理並不穩健。當然,應付税款法也存在一定缺陷,在税法和會計制度的規定存在較大差異的情況下,如存在大額超過税法規定的工資費用業務招待費等等,則會導致其計算出的所得税費用與按會計制度計算的所得税費用存在較大差額
納税影響會計法
納税影響法認為,會計利潤和應税利潤之間的差異可分解為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永久性差異是由於會計制度與税法對收益、費用或損失的確認標準不同而形成的,這種差異不會隨着時間流逝而變化,也不會在以後期間轉回。所以,在核算中只能在本期確認永久性差異。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是由於會計制度和税法對收入、費用歸屬期間的規定不同而形成的,隨着時間的流逝,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會轉回,其對納税的影響額也會隨之消除。所以,所得税費用可以採用跨期攤提的方法,把税法對本期所得税費用和税後利潤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在計算所得税費用時,不必調整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只需在會計利潤基礎上調整永久性差異,再乘所得税税率即可。所得税費用與應交所得税額的差額就是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的納税影響額,記入“遞延税款賬户,如果本期所得税費用大於應付税款,“遞延税款”賬户表示預提所得税,即遞延所得税負債;反之,記入“遞延税款”賬户的是待攤所得税,即遞延所得税資產。“遞延税款”賬户的納税影響額隨着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的轉回而逐步轉銷。如果在此期間沒有新的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發生,“遞延税款”賬户最後餘額為零。由此看來,“遞延税款”賬户從結構和用途上看屬於跨期攤提賬户,其目的是為了使所得税費用的核算符合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採用待攤或預提的方法,把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的納税影響額作時間性調整。
所得税是一種特殊費用,與一般費用的不同在於,遞延税款的確認和攤銷,與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的發生和轉回數額、時間及税率有關。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發生的時間、金額與轉回的時間、金額不一定相等,適用的税率也可能發生變更,所以,在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發生和轉回的時間內,“遞延税款”賬户的借方貸方發生額不一定呈對稱分佈。納税影響法的兩種具體方法——遞延法債務法,都主張在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形成的期間確認其納税影響額,當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轉回時,轉銷相應的納税影響額。其主要區別在於對税率變動的反應不同。遞延法對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的納税影響額的確認,按照當期税率計算,在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轉回時,仍按原來發生時的税率循序轉銷納税影響額。遞延法強調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重視本期損益計量的客觀性。但是,這種處理方法在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轉回且税率發生變動之後的各期,損益表中計算所得税的實際税率,既不同於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形成期間的歷史税率,也不同於當期的法定税率。而且,“遞延税款賬户餘額只有在未來税率不變的情況下,才表示預付所得税或應付所得税。在未來税率變動時,則不能表示預付所得税或應付所得税,只能以“所得税借項”或“所得税貸項”列示在資產負債表中,這對於資產負債表信息的正確使用是不利的。
債務法對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的納税影響額的確認,按照其轉回時的税率計算,則可以克服遞延法的缺點。債務法要求在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發生期間確認納税影響額時,如果明確地知曉當期或以後期間的新税率,應按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乘新税率計算納税影響額,記入“遞延税款”賬户。如果不知道新税率,則按當期法定税率計算納税影響額,在以後税率變動時,既要按新税率計算當期納税影響額,還要按新税率調整原來已確認的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的納税影響額。在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轉回時,按當期法定税率計算納税影響額的轉銷額。在債務法下,只有在官方公佈的税率將在下一期間生效或税率變動且須對以前確認的遞延税款進行調整時,損益表中的實際税率與當期法定税率才不一致。這種處理方法賦予“遞延税款”賬户餘額以資產或負債的意義,使資產負債表中的信息更具有相關性。雖然損益表中的所得税費用有失權責發生制原則和配比原則,但債務法畢竟比遞延法有所改進。
相互影響
兩種所得税會計處理方法都不影響本期應交所得税的計算和上繳,即對國家所得税收入沒有影響。所得税作為一種費用,應按費用會計的原則和方法來進行會計處理,為報表使用者提供最相關的信息。應付税款法納税影響法就是用費用會計的基本原則來處理所得税的財務會計處理方法。在實務中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方法,並保持相對穩定。由於納税影響法的兩種方法——遞延法和債務法都將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產生的納税影響額遞延到以後期間,當“遞延税款”的餘額借方時,表示待攤所得税費用;在以後期間發生虧損時,待攤所得税費用難以轉回。這一方面誇大了損益表中的税後利潤,另一方面虛報了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不符合穩健性原則。所以,會計制度規定,只有在確信未來所得税利益能夠實現時,才可以使用納税影響法,否則,應改為應付税款法遞延法和負債法在税率不變時,所得税會計處理過程和結果完全相同。但在税率變動的情況下,遞延法和債務法的會計處理結果截然不同。遞延法以損益表為導向,無視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轉回時税率調整對納税的影響,使“遞延税款”賬户期末餘額不能確切地表示未來税款的抵減權力和應付義務,因而被英、美等國家所否定。債務法以資產負債表為導向,根據當前的税率或將要實行的税率調整已確認的遞延税款,從而使“遞延税款”賬户反映的納税影響與當前和今後的現金流量相關,也賦予遞延税款餘額以資產或負債的涵義,故所提供的財務信息更為有用,債務法成為世界上流行的方法。

所得税會計中美比較

核算內容
1. 對會計收益與應税收益差異原因對比
會計收益是指根據財務會計準則的規定,通過財務會計的程序確認的、在扣減當期所得税費用之前的收益;應税收益是根據國家税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計算確定的收益。顯然,會計收益的計算過程嚴格地受財務報告須採用的會計程序和方法的限制;而應税收益的計算則受國家税法的約束。對於它們兩者產生的具體原因,中國將差異分為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美國 Nikolail和Bazley合著的《中級會計》把會計收益和應税收益差異的原因分為5種:即永久性差異、暫時性差異、營業虧損抵回與抵後、税收減免及期間所得税分配。但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下設的會計原則委員會於1967年公佈的第11號意見書——“所得税會計”,把由於會計準則和税收法規的不同而造成的會計收益與應税收益之間發生的、在以後能轉回的差異,稱為“時間性差異”。美國財務會計標準委員會於1987年公佈的替代第11號意見書的《FASB説明書第96號——所得税會計》,則把“時間性差異”這個詞擴展為“暫時性差異”。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兩國對會計收益和應税收益差異原因的分析實質上是一致的,只是論述的詳略程度和表達方式不同而已,都認為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是造成會計收益與應税收益存在差異的兩大基本原因。
2. 關於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內容的對比
儘管中國在1993年7月1日實施新的《企業會計準則》以及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所得税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使中國所得税會計處理開始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但還不規範,且中國與美國所得税會計處理的規定有一定的差別,因此,永久性差異、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所包含的內容也不盡相同,下面分別予以論述:
(1).永久性差異的對比
永久性差異是指由於企業一定時期的應納税所得税前會計利潤因計算口徑不同而產生的差異,這種差異在本期發生後,不能在以後各會計期間轉回。美國把永久性差異分為三種基本類型:
有些收入在財務報告上確認為收入,但不要求納税。如市政債券利息、公司因投保職工死亡而取得的人壽保險所得。有些費用在財務報告上確認為費用,但税法則不允許扣除。如商譽的攤銷、高級職員的人壽保險費。有些項目税法規定允許扣除,但按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不能確認為費用。如超成本折耗百分比折耗、特殊股息扣減。中國對永久性差異包含的內容沒有分類列示,而是在税法中逐項列示,但筆者認為,若要對中國永久性差異進行分類列示,分為項目差異和標準差異兩種情況是比較合適的。項目差異。項目差異是由於會計準則和税法兩者對收入、費用的確認不一致造成的,一方確認而另一方不予確認。具體可以細分為四種情況:一是會計上確認為收入,但不要求納税。如購買國庫券公債利息所得。二是會計上不確認為收入,但税法要求納税。中國對某些視同銷售的規定即屬此類,如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於非應税項目;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等。三是會計上確認為費用,但税法上不允許扣除。如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各項税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各種非救濟、公益性捐贈和贊助支出等。四是會計上不確認為費用,但税法允許扣除。
標準差異。標準差異是指會計準則和税法兩者對費用都允許扣除,但税法對其扣除有限額規定,超過限額部分應予納税。一是利息支出。會計制度規定應據實列支,税法規定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高於按照向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超額部分,要作為計税利潤。二是工資支出。會計制度要求工資、獎金據實進入成本,但税法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計税工資標準,企業實發數超過計税標準的部分要繳納所得税。三是職工工會經費福利費和教育經費支出。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按職工實發工資計提,而税法只允許按計税工資標準總額計提“三費”。四是業務招待費支出。財務制度雖規定應控制在規定比例範圍內開支,但超過部分仍據實列支,但納税時超額部分要作為計税利潤調整。五是公益、救濟性捐贈支出會計制度規定此項支出應據實列支,但税法規定公益、救濟性捐贈支出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 以外的部分要計算納税。
(2).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的對比
美國《FASB説明書第96號》列出了所有當期存在的暫時性差異,並把它們分為九類,其中前四類是關於財務會計所得和納税所得的差額,後五類是與直接調整資產或負債時產生的暫時性差額相關。
中國長期以來,為了既方便税務部門計徵所得税,又便於企業計繳所得税,立法機構制定税法時,儘量使應税收益同税前會計收益保持一致,與此相適應,財政部在制定財務會計制度時,力求與税法現行的規定接軌。由此決定了在中國時間性差異項目的出現是不多見的,即使有出現時間性差異的會計項目,也有很多限制條件,如折舊問題,所得税法要求對固定資產折舊一般採用直線法年限平均法),企業如需採用加速折舊法而經税務機關批准後,可以採用雙倍餘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但是,財務會計和税收作為兩個不同的經濟領域,其實施主體、所持立場以及工作目標都存在差別,如果我們硬把兩者糅合在一起,不利於財務會計為社會有關方面提供有用的決策信息,也不利於實現税收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宏觀調控。因此,中國的税法和財務制度必須保持其獨立性,美國在這方面走在了前頭,它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鑑學習。
(3).對永久性差異、時間性差異會計處理規定的對比
對於永久性差異,採用應付税款法。而對於時間性差異(或暫時性差異),美國學者對下面幾個問題一直存在着爭議,第一,究竟公司應不應該對暫時性差異進行跨期分配?第二,如果要進行所得税跨期分配,那麼,是所有暫時性差異進行綜合分配還是對某些暫時性差異進行部分分配?第三,如果要進行所得税分配,那麼,應選債務法還是選用遞延法?針對這些問題,美國財務會計標準委員會進行了詳細調查研究,最後在《FASB説明書第96號》中明確規定了所得税會計處理的現行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即要求公司以“綜合基礎”採用“債務法”對暫時性差異進行“所得税跨期分配”。中國《企業所得税會計處理暫行規定》中明確提出:對於永久性差異,應採用應付税款法;對於時間性差異,可以採用“應付税款法”或“納税影響會計法”,但出於穩妥的考慮,對於應用納税影響法(遞延法和債務法)限定了約束條件:當會計收益小於應税收益時,只有在以後時間性差異轉回的時期內有足夠的應税所得予以轉銷的企業,才能夠採用納税影響會計法,否則只能採用應付税款法進行會計處理。與美國規定相比,中國的會計處理方法不是很規範,但由於中國當前財務會計與税法規定差別不是很大,時間性差異出現的不多,按中國現行的規定基本上還能適應中國的現狀,但如果隨着中國税法與會計準則的不斷完善,經濟的不斷髮展,美國的做法應是我們的目標,但並不是要原樣照搬,應有鑑別地吸收。
虧損處理
美國《國內税務法規》准許公司將特定年度的經營淨損失向前追溯3年或向後結轉 15年,即“營業虧損抵回”和“營業虧損抵後”。所謂營業虧損抵回是指公司用當年發生的虧損去抵銷以前,年度報告的應税收益,它應在虧損期間予以確認,會計處理為:借記“應收所得税退還款”,貸記“營業虧損抵回所得税利益”,並應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為一項資產(短期應收款),在損益表上反映為營業虧損的減少;所謂營業虧損抵後是指公司用當年發生的虧損額去抵銷以後年度的應税收益,它也應在虧損期間予以確認,其會計處理為:借記“所得税”,貸記“應交税金——應交所得税”,貸記“營業虧損抵後所得税利益”。在資產負債表上列報為遞延所得税負債的減少,在損益表上反映為營業虧損的減少。這兩者都將給公司帶來所得税上的好處。中國税法規定,納税人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税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5年內不論是盈利或虧損,都作為實際彌補期計算。在發生虧損的年度,會計處理為: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記“本年利潤”,在彌補時,不用作會計賬務處理,僅進行計算調整。從兩者比較可見,中國與美國税法的有關規定存在以下區別:
1.中國現只有營業虧損抵後的規定,而沒有營業虧損抵回的規定;
2.抵補數額和連續抵補年限少
財務報表
根據《FASB説明書第96號》的要求,在資產負債表上,應付所得税應報告為一項流動負債;而遞延所得税負債(或資產)則必須分成兩類分別反映,即流動部分和非流動部分。流動部分是指在下一年度將帶來淨應税額減税的所有暫時性差異對遞延所得税的淨影響額,剩下的部分即為非流動部分。同時,還要求公司在財務報表腳註裏,説明造成遞延所得税負債(或資產)的暫時性差異的性質和種類。在損益表上,應披露所得税費用的構成,同時,還須進一步説明每年與連續營業相關的所得税費用的重要組成內容,如本期所得税費用或利益、遞延所得税費用或利益、税款減免、營業虧損抵後利益及因税法或税率修改而進行的遞延所得税負債或資產調整等。在中國,遞延税款賬户應在資產負債表其他資產或其他負債下的“遞延税款”下進行反映。遞延税款賬户的期末餘額如在借方,應填列在資產——其他資產下“遞延税款借項”項目內;遞延税款賬户的期末餘額如在貸方,則應填列在其他負債下的“遞延税款貸項”項目內。而作為損益類費用支出中所得税費用支出的所得税餘額,應填列在損益表的利潤總額下,作為減項予以反映。

所得税會計發展中問題

財政部頒佈的《企業所得税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已頒佈實施十年了,從實際情況看,總的情況是好的,但是與美國相比中國的所得税會計存在以下問題。
處理標準
中國還沒有獨立的所得税會計處理標準
會計與財務及税務等法規攪在一起的現象還沒有重要改觀,如在企業有關財務法規中,關於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業務招待的開支標準,利潤分配程序中的 “被沒收的財產損失、支付各項税收的滯納金和罰款”等,其實不是會計問題,而是税法應規範的問題。另外,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企業所得税是隻對實際收到的股利計徵,還是按股權投資比例計算的實際投資收益計徵,所得税法也未作出明確規定。因此可以看出,把兩者糅合在一起,不利於財務會計為社會有關方面提供有用的決策信息,也不利於實現税收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宏觀調控。
存在問題
中國在制度法規上存在的問題
完備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可以保證財務會計為税收提供可靠、及時的會計信息,為所得税會計實施打下良好的基礎,而健全完善的税收法規能使得所得税會計有法可依。然而中國具體會計準則少,實施範圍有限。税法與財務會計法規體系還沒有完全獨立,所得税法比較簡單,剛性不強,不能自成一體。這些都不利於財務會計與所得税會計的分離與發展。中國在計税差異的認識上不符合國際慣例的要求 中國將會計收益與應税收益之間的差異分為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而美國將該差異分為永久性差異和暫時性差異,暫時性差異是指一項資產或一項負債的税基和其在資產負債表中帳面金額之間的差額。如果在資產負債表中資產的帳面價值比資產的計税基礎高,就是遞延所得税負債;反之,是遞延所得税資產。所有的時間性差異都是暫時性差異,但有些暫時性差異則不是時間性差異。《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税》中同樣描述了除時間性差異而由其他原因使計税基礎和帳面價值不同而產生的差異。與美國相比中國的所得税會計處理還不是很規範 根據中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付税款法、遞延法和損益表債務法均可使用,大多數企實際選用的是應付税款法,中國《企業所得税會計處理暫行規定》中又明確提出:對於永久性差異,應採用應付税款法;對於時間性差異,可以採用“應付税款法”或“納税影響會計法”,但出於穩妥的考慮,對於應用納税影響法(遞延法和債務法)限定了約束條件:當會計收益小於應税收益時,只有在以後時間性差異轉回的時期內有足夠的應税所得予以轉銷的企業,才能夠採用納税影響會計法,否則只能採用應付税款法進行會計處理。另外,無論是現行的《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所得税會計處理暫行規定》都沒有規定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使用,而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恰恰是《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税》中唯一允許採用的所得税會計方法,同時,《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税》中禁止使用遞延法。由於應付税款法不符合收入費用的配比原則,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等一些準則制定機構也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取消了該法。中國的所得税人員和税務工作現狀有一定缺陷 財務會計與所得税會計分離,客觀上增加税款計算、納税申報和税收徵管的難度和工作量。中國會計人員素質普遍不高,再加上會計操作手段相對落後,難以適應所得税會計獨立後的會計工作需要。雖然新税制中規定了納税代理制度,但由於中國税務中介機構和註冊會計師數量嚴重不足,納税代理制度要在實際工作中推行,尚須時日。税收稽管工作也需很大的改進。

所得税會計完善措施

隨着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髮展,建立與完善所得税會計制度尤為重要,很好的運用所得税會計,對於緩解徵納雙方矛盾,保證所得税按時足額入庫,促進中國税收徵管和會計處理與國際慣例接軌有着極其重要的意義。因此研究完善所得税會計是迫在眉睫的課題。
廣泛研究
廣泛進行所得税會計理論與方法的研究
在中國,對於所得税會計的研究雖然正逐漸加深,但是總體來説還顯得不夠,研究範圍也僅限於業務的會計處理,對於所得税的處理重視不夠。應該加大所得税會計的宣傳力度,通過研討會、報刊雜誌等多種途徑廣泛開展所得税會計學術活動,進一步研討與國際會計慣例基本協調且具有中國特色的所得税會計發展思路。鼓勵會計部門、税務部門等共同探討所得税會計的發展方向,使其符合國情,易於操作。
法律規範
建立企業的所得税會計的法律規範
建立企業所得税會計必須有嚴密的法律規範。這種規範,應解決三個主要問題:一是確立企業所得税會計的法律地位,也就是把企業實行所得税會計作為一項計税義務加以規定;二是規定計税所得額的税基,按保護所得税税基的原則界定成本費用列支範圍、税前扣除項目,以及所得税會計核算應税所得的程序和模式;三是明確不按税法規定進行所得税會計核算所產生的後果的法律責任。有了這些規範,企業所得税會計制度才能得以確立,其工作內容和工作程序才能據以建立。
核算程序
建立企業所得税核算程序
企業所得税會計應當自成獨立的體系,這樣才能最終解決對企業財務會計核算的依賴,強化所得税徵管。而按中國的企業會計核算水平,還不具備這樣的條件。在一定時期內,還必須採取過渡的形式,即既建立起企業所得税會計制度,又不完全割斷與企業財務會計的聯繫。具體可以概括為:以企業財務會計核算為基礎,以核算財務會計所得和計税所得差異為依託,實行“財務會計所得額+差異額=計税所得額”的計算公式核算,產生獨立的法定的所得税會計報表。這一所得税核算模式的關鍵,是確定企業會計所得與計税所得的差異,即在一個會計年度按照財務會計核算應予反映成本支出,但按照税法規定進行所得税會計核算又應計為計税所得的部分。為了及時準確的反映這部分差異,可在企業財務會計賬户之外,另設反映差異額的“差異總登記薄”(或“差異總帳”),對各項差異額從總體上作全面反映。至於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對企業會計核算產生的影響不同,可以再設“永久性差異賬户”和“時間性差異賬户”兩個明細登記賬户分別進行反映。永久性差異按該項支出發生額記入“永久性差異賬户”;時間性差異以税法規定標準與財務會計賬面實支數的差額形式存在,以這種差額記入“時間性差異賬户”。各項差異計入賬户的時間,與記入財務會計其他賬户時間同步。待今後各方面條件成熟後,建立獨立的企業所得税會計。
規範協調
財務會計規範之間亟需協調
根據財務制度規定,企業被沒收的財務、支付的各種滯納金、罰款、違約金、賠償金,贊助、捐贈支出,法律規定以外的各種付費等等,均不能列為成本費用,而會計制度規定,上述各項支出均可在有關損益科目中列支,税法也規定了它們的扣除標準。即使企業嚴格按會計制度核算,將上述支出列入相關損益科目,儘管未違反税法,卻很難説未違反財務制度。若有關審計部門因此而認為企業違反財務制度,按違反財政法規論處罰款五倍,企業實難接受。財務規範與會計規範之間亟需進一步理順。鑑於企業所得税暫行條例較為完善,企業所得税會計已建立,單行的財務法規有必要取消。這樣既可減少國家有關法規之間的矛盾也有利於改變會計對財務的從屬地位和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
配套經濟法規
會計改革需要有一定的超前性,但因此也帶來了一些問題,如,根據國務院1986年頒發的《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企業多列成本費用、挪用生產性資金用於非生產性支出等,均屬違反財政法規行為,都要處五倍以下罰款。而現行所得税會計規定,企業的會計利潤與納税利潤可以不一致,企業的成本費用據實列支,至於國家為保證水源,可依據企業所得税暫行條例規定,將企業會計利潤調整為納税利潤即可。擠佔挪用資金問題也與現行資金管理制度“企業資金可以統籌安排使用”的規定不符,實際工作中,企業感到無可適從,有關審計部門也無可奈何。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對於會計改革不適應的經濟法規進行一次認真清理,過時的、不適應的應儘快修改完善,一時無法修改完善的,也應明確處理辦法,以減少經濟法規之間的矛盾,增強統一性,避免執法中的隨意性,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人員配備
企業會計利潤與納税利潤不一致表現在許多方面,如折舊費用、工資及三項費用支出、投資收益、試營收入、利息支出罰款支出、捐贈支出、國撥補貼、虧損彌補、減免税收入等等,核算起來,工作量很大。部分企業由於沒有配備專職或兼職税務會計人員,税務專管員的時間精力也有限,只是部分企業的納税利潤不真實,導致國家税源流失。因此,國家有必要明確規定,企業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税務會計人員,在財務會計核算基礎上,另帳反映企業税款的實現和上繳情況。這樣,既有利於國家加強税收徵管,減少税源流失,也有利於企業重視對税務策劃的研究,加強納税核算與管理。
強化觀念
所得税是企業的一項重要支出,淨收益是衡量企業成就的主要尺度。而如何節約支出,增加收入,是企業面臨的一項重要決策。所得税對企業的組織形式、財務安排、交易方式等都有影響,企業進行決策時不能不考慮所得税這一重要因素。嚴格的所得税會計核算,能確保企業作出正確的經營決策。
所得税會計是中國會計的一個薄弱環節,還處於起步發展階段,在會計制度和所得税制度相對獨立的條件下,會計利潤與納税所得的差異日趨擴大。借鑑、吸收國外的先進經驗,建立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所得税會計理論,儘可能地縮小中國與其他西方發達國家及國際會計準則之間的差距,使中國的所得税會計不斷得到完善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