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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區文化委員會

鎖定
房山區文化委員會是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內設辦公室、文物管理科等科室,位於良鄉西潞南大街。
中文名
房山區文化委員會
地    址
房山區良鄉西潞南大街甲12號
職    責
擬定本區文化、廣播電影電視
機    構
執法隊

房山區文化委員會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本區行政規範文件草案,並依法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 
二、擬定本區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事業和產業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管理本區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及其重大活動,指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文化建設。 [1] 
四、依法負責本區域內的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市場及單位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五、依法負責本區域內的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行業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
六、負責本區對外的文化交流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1] 
七、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應由省級以下(不含省級)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除大案、要案和跨區域案件以外的行政處罰權。
八、依法對本區文化藝術、文化娛樂、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行業和文物博物館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區文化委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九、組織協調本區“掃黃打非”工作和廣播電影電視安全防範工作。 [1]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房山區文化委員會部門設置

執法隊 [2] 
科室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業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受理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相關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和投訴;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全區性文化市場的行業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應由省級以下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除大案要案和跨區域案件以外的案件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和行政處罰權。 承擔“房山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房山區廣播電視安全防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具體工作。
辦公室 [2] 
科室職責:負責本機關的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黨務、工會、婦聯、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信息、議案、建議、提案、信訪、檔案、保密、接待聯絡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起草有關重要文稿;負責重要文件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本機關的人事、財務、後勤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文物管理科 [2] 
科室職責: 擬定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本區文物管理所、各級博物館的業務工作;指導、監督鄉鎮及其它單位的文物保護工作;負責申報推薦文物保護單位和世界文化遺產的工作;提出劃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的意見;審核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工程項目;協助文物考古部門進行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工作;制定本區文物建築修繕規劃;審核文物建築修繕工程計劃和設計施工方案;負責本區文物建築修繕工程質量監督和工程驗收;負責審批在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一般文物建築內進行影視片拍攝和舉辦展覽、展銷等活動;負責巡視檢查區內文物的管理情況;管理文物的鑑定、登記備案工作;辦理文物調撥、借用等事項;負責珍貴文物複製、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文物市場和文物經營活動。
文化管理科 [2] 
科室職責:研究擬定本區羣眾文化、少兒文化、公共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本區機關、鄉鎮、社區、企業文化和羣眾文化工作;組織協調全區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管理文化館、圖書館業務工作;參與規劃、指導本區文化設施建設;負責藝術類社團及社會辦藝術表演團體的管理;按權限審核社會力量辦藝術類教育機構的資格;貫徹文化經濟政策。
市場管理科 [2] 
科室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及市、區政府有關文化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依法管理本區的文化市場、文化娛樂市場、文藝演出市場、電影市場、美術品市場、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市場、印刷企業;負責版權管理工作;負責文化經營項目的審批工作。
監察(政工)科 [2] 
科室職責:協助黨組抓好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充分發揮紀檢、監察職能,對所發生的問題實行黨內法規和行政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的監督檢查;受理對檢查和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負責組織、督查和辦理有關信訪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全程辦事代理受理室 [2] 
科室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審批事項進行受理,對符合設立審批條件的材料齊全後,交由相關科室辦理;對於來訪人,要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清單;當場或當日辦結的簡易事項(即辦件)即收即辦。非即辦件(承諾件和聯辦件)受理後及時轉交全程辦事代理人,按承諾的時限辦結;對要代辦申報的事項,跟蹤辦理,直至辦結反饋;對於因政策、法律法規不能辦理或不屬於本單位受理的事項(退回件)書面向申請人説明理由或告知應辦理單位;負責文委系統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
信息綜合科 [2] 
科室職責:負責文委綜合性文件、報告、領導講話等材料的起草和調查研究工作;協助辦公室做好重要文稿的撰寫修改審校工作;負責重大事件資料的收集整理存檔工作;負責文委有關基礎數據統計和更新工作;負責網頁製作、網絡維護、網站管理及維護更新工作;負責文委局域網的維護,電腦軟、硬件的維護、升級、維修等工作;負責大型活動的照相、攝像及對外信息宣傳工作;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編輯上傳工作;協助辦公室組織協調和處理機關的日常工作。

房山區文化委員會事業單位

單位職責:保護遺址安全和環境風貌完好,做好防火、防盜、防汛、防風化、防禦雷電災害等工作;對化石地點本體進行日常監測、維護,建立保護記錄檔案;展示遺址和藏品,開展科普教育;對遺址進行巡視檢查,發現破壞遺址及其環境風貌的行為應當予以制止,並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採取在化石地點設立保護標誌、説明牌和防護設施等保護措施,防止古人類與古脊椎動物化石及其他文化遺存損毀和丟失。
行政執法隊 [3] 
單位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業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受理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相關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和投訴;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全區性文化市場的行業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應由省級以下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除大案要案和跨區域案件以外的案件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和行政處罰權。
文化館 [3] 
單位職責:文化館是開展羣眾文化藝術活動的文化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區專業、業餘文藝創作及文學藝術的普及;開展健康有益的羣眾文化活動,對羣眾文化活動進行輔導和業務指導;發掘、整理、扶植傳統文化和民間藝術。
圖書館 [3] 
單位職責:圖書館是以圖書為工具,通過圖書的收藏與利用為讀者服務的文化事業部門。它通過對書刊資料完整而系統的收集整理、保藏和流通及對書刊資料的宣傳推薦、閲讀輔導,為讀者服務,從而促進全區社會生產、科學技術、文化教育、政治經濟的發展。
文物保護所 [3] 
單位職責: 負責對全區地上、地下文物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收藏、徵集全區各種文物;完成全區各文物保護單位的巡視檢查工作;積極、主動配合市有關單位進行本區域內的考古勘探、資料整理等工作;積極搞好文物宣傳工作。
房山區電影發行放映中心 [3] 
單位職責: 房山區電影發行放映中心是房山區唯一一個區屬電影發行放映服務單位,其職責是:負責全區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全區電影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負責全區電影放映人員和電影設備維修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流動放映隊、數字影院(廳)的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市、區有關電影的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全區有關電影的其他工作。

房山區文化委員會辦公地址

機構地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