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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

鎖定
購買房屋時必須簽定買賣合同, 目的是防止出現糾紛。但是,即便是有了合同,也會由於各種主客觀原因而出現疏漏,產生房屋買賣合同的糾紛。 [1] 
中文名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定    義
購買房屋時必須簽定買賣合同, 目的是防止出現糾紛
處理
1.原則。處理這些合同糾紛,以《民法通則》、 《經濟合同法》有關民事法律合同、經濟合同的條款為原則。
2.確認。最基本的處理技巧首先是確認合同合法與否,對於合法的合同,就要依照合同的條款辦事。假如因為人力無法抗拒的力量,當事人一方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該當事人一要及時向另一方當事人通報,二要取得主管機構的認可,這樣才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該當事人的責任。
3.追究。所有的合同均應寫上有關追究違約責任的條款,追究的形式主要是“償付違約金”、“賠償金”。注意一點,違約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後,其合同並未解除,另一方要求繼續履約就應執行,除非合同已不必要或沒有實際意義了。
4.變更。用法律語言説,變更是指當事人雙方在原合同基礎上達成了新的協議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換言之,當事人雙方相應的權利和義務與原合同規定有所不同。
5.仲裁。技巧上,處理合同糾紛的一般程序是:協商、凋解、起訴。先是協商,假如不成的話,可以向房產管理機構申請調解,如果糾紛仍無法解決,最後是向法院提出起訴。 [1] 
參考資料
  • 1.    邱勇主編.現代家庭投資理財百科全書:廣東人民出版社,1997.08:第5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