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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凱

(律師)

鎖定
戴凱律師,男, [1]  湖北十堰市房縣人, [2]  畢業於湖北警官學院偵查系,深圳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 [2]  廣東深寶律師事務所 [1]  專職律師。 [2]  先後在司法、政府、公安機關工作,執業前任職於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長期從事一線執法、刑偵工作,2011年開始在深圳獨立執業, [2]  擅長刑事法律事務 [2] 民商事領域法律服務。 [2] 
中文名
戴凱
職    業
律師

戴凱教育背景

湖北警官學院偵查系
深圳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 [2] 

戴凱業務重點及專長

戴凱刑事法律事務

刑事辯護;刑事控告、反舞弊;刑事合規。 [2] 

戴凱民商事領域

合同、侵權責任糾紛;公司內部治理。 [2] 

戴凱社會任職

廣東省律師協會規章制度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6] 
十二屆廣東省律協經濟犯罪辯護專業委員會委員 [27] 
十一屆廣東省律協經濟犯罪辯護專業委員會委員 [12] 
WTO及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及法律\貿易研究會會員 [14] 
廣東省刑事辯護律師庫第一批入庫律師
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評標專家(法律組)
深圳市法律文化研究會理事

戴凱所獲榮譽

中共深圳市律師行業委員會“積極支持黨建工作合夥人” [11] 

戴凱學術著作

《我國房屋拆遷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深圳大學出版社 [3] 
《團隊制勝——打造卓越律師團隊的五個模塊》合著 [12] 

戴凱典型案件

天津XX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訴深圳市XX貝格廚房食品供應鏈有限公司倉儲合同糾紛案,案涉金額4700萬餘元,對方撤訴。 [4] 
滕XX等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案涉金額2300餘萬元,全部緩刑。 [5] 
傅XX詐騙案|涉案金額為367萬元,檢察機關建議量刑12年,實判處6年。 [6] 
仇XX故意傷害案|判處緩刑。 [7] 
胡X非法經營罪|涉案4500萬餘元,經辯護後認定2300萬餘元,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8] 
徐XX等12人強迫交易案|案涉金額2000萬餘元,所代理主犯從輕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 [17] 
龔XX職務侵佔案|案涉金額600萬餘元,檢察機關不予起訴。 [18] 
王XX信用卡詐騙案|從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23] 
蔣XX職務侵佔案|檢察院以不構成犯罪直接釋放。 [22] 
深圳市XX電子貿易有限公司走私案案涉金額2億餘元,主從犯全部從輕判處。 [9] 
阮XX等五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檢察機關以情節輕微不予起訴。 [16] 
董XX、安XX等17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案涉金額7.5億餘元,所代理主犯從輕判處。 [19] 
深圳XX貴金屬有限公司餘XX等8人非法經營案|案涉金額6億餘元,所代理主犯陳XX從輕判處。 [24] 
李XX等三人詐騙案涉案金額為40萬元,檢察機關以不構成犯罪直接釋放。 [25] 
呂XX等4人詐騙案涉案金額為370萬餘元,法院以傳授犯罪方法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 [10] 
孫XX等二人詐騙案涉案金額為2150萬元,提前介入,公安機關以不構成犯罪不予立案。 [15] 
吳XX詐騙案涉案金額為20萬元,提前介入,公安機關以不構成犯罪撤銷案件並直接釋放。 [20] 
張XX強姦案檢察機關以不構成犯罪直接釋放。
譚XX販賣毒品案|檢察機關建議量刑11年,實判有期徒刑4年張XX販賣毒品案|涉案毒品冰毒2.4公斤,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1] 
冉XX故意殺人案|經辯護,法院以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羅X販賣毒品案檢察機關以不構成犯罪直接釋放。
蒙XX濫用職權、受賄案|造成深圳光明區74人死亡的重大滑坡事故,直接損失近10億元;受賄2400萬餘元。最大限度的保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1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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