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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

鎖定
戲劇演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為第二大類專業技術人員,第十中類文化藝術工作人員,第三小類演員下的第二細類具體職稱。編號2-10-03-02。 [1]  戲劇演員即日本文化圈地區的舞台劇演員。
中文名
戲劇演員
外文名
Theater Actor
實行地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頒佈部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目錄

戲劇演員定義

戲劇演員,即話劇戲曲歌劇舞劇音樂劇等非攝影劇扮演中角色,表現戲劇作品的工作人員的職業規範名稱。 [1] 

戲劇演員性質

國家標準的定義,為技術性人才的文化藝術類別的演員的一個分野。 [2] 

戲劇演員應用

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戲劇(舞台)演出的從業人員,例如陳佩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戲劇演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