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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投資者

鎖定
戰略投資者(Strategic Investor)是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與發行人具有合作關係或合作意向和潛力並願意按照發行人配售要求與發行人簽署戰略投資配售協議的法人,是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繫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1999年7月,戰略投資者的概念首次被提出。
在我國上市公司領域,戰略投資者是指,具有同行業或相關行業較強的重要戰略性資源,與上市公司謀求雙方協調互補的長期共同戰略利益,願意長期持有上市公司較大比例股份,願意並且有能力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委派董事實際參與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幫助上市公司顯著提高公司質量和內在價值,具有良好誠信記錄,最近三年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投資者。 [1] 
中文名
戰略投資者
外文名
Strategic Investor
符    合
國家法律法規
簽    署
戰略投資配售協議的法人

戰略投資者名詞定義

我國在新股發行中引入戰略投資者,允許戰略投資者在發行人發行新股中參與申購。主承銷商負責確定一般法人投資者,每一發行人都在股票發行公告中給予其戰略投資者一個明確細化的界定。
戰略投資者,具體來講戰略投資者就是指具有資金、技術、管理、市場、人才優勢,能夠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創新能力,拓展企業產品市場佔有率,致力於長期投資合作,謀求獲得長期利益回報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境內外大企業、大集團。
2020年3月20日晚間,中國證監會發布《發行監管問答——關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引入戰略投資者有關事項的監管要求》,對再融資“戰略投資者”給出明確定義:戰略投資者是指,具有同行業或相關行業較強的重要戰略性資源,與上市公司謀求雙方協調互補的長期共同戰略利益,願意長期持有上市公司較大比例股份,願意並且有能力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委派董事實際參與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幫助上市公司顯著提高公司質量和內在價值,具有良好誠信記錄,最近三年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投資者。
同時,戰略投資者還需要符合兩個條件之一:
第一,能夠給上市公司帶來國際國內領先的核心技術資源,顯著增強上市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創新能力,帶動上市公司的產業技術升級,顯著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第二,能夠給上市公司帶來國際國內領先的市場、渠道、品牌等戰略性資源,大幅促進上市公司市場拓展,推動實現上市公司銷售業績大幅提升。 [1] 

戰略投資者相關特徵

(1)與發行人業務聯繫緊密,擁有促進發行人業務發展的實力。
(2)長期穩定持股。戰略投資者持股年限一般都在5-7年以上,追求長期投資利益,這是區別於一般法人投資者的首要特徵。
(3)持股量大。戰略投資者一般要求持有可以對公司經營管理形成影響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進而確保其對公司具有足夠的影響力。
(4)追求長期戰略利益。戰略投資者對於企業的投資側重於行業的戰略利益,其通常希望通過戰略投資實現其行業的戰略地位。
(5)有動力也有能力參與公司治理。戰略投資者一般都希望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通過自身豐富先進的管理經驗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

戰略投資者所需條件

首先,戰略投資者必須具有較好的資質條件,擁有核心的技術、先進的管理等,有較好的實業基礎和較強的投融資能力。其次,戰略投資者不僅要能帶來大量資金,更要能帶來先進技術和管理,能促進產品結構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並致力於長期投資合作,謀求長遠利益回報。第三,引進戰略投資者,要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省市縣應各有不同,不要僅認為國際500強、國家500強才是戰略投資者,對有資金、有技術、有市場,能夠增強企業競爭力和創新能力、形成產業集羣的,都是戰略投資者。

戰略投資者國企改制

改革的核心在改制,改制的前提在引入戰略投資者,引資的目的在做大做強。之所以説改制的前提是招商,引入戰略投資者,經邦分析發現這是因為:首先,這是由地方國有企業改制的目的所決定的。改制的目的,不是一賣了之,不是簡單地卸包袱。從根本上説,是着眼於做大做強。經過這幾年的改革,絕大多數中小國有企業已實現改制,現在還剩下400多家大中型企業。其資產約佔全省規模以上工業總資產的79.3%。對這些資產規模巨大,在全省經濟中戰略地位極為重要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實現產權多元化,靠內部職工入股或管理層買斷,或部分淨資產出售,甚或搞分步改制都有不同的弊端。因為,相對於企業龐大的存量資產,少量的內部人入股,增量有限,其產權結構依舊,治理結構依然,內部人控制的格局不變。尤其是,這點資金,對於企業擴大規模,改善經營狀況,提高其市場競爭力的龐大資金需求,真乃杯水車薪。只有引入有實力的戰略投資者,才能藉助外力的進入,帶動各類經濟資源進入我省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做大做強企業;才能把我們仍處於封閉、半封閉狀態的國有企業納入國際經濟體系
其次,從引資的可能性看,一些同志擔心,認為許多國有企業經過多年的危困運行,其資產狀況不佳,設備、技術和產品老化嚴重,加之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冗員、辦社會和債務包袱沉重,對能否吸引有實力的戰略投資者來重組、併購國企缺乏信心。消除這些疑慮,有必要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進行深入地研究分析。現在我省許多大中型國有企業,確實面臨着嚴重的困難。這些困難,並不意味着產業前景不好,只是由於體制和機制問題所致。
外資也好,民營企業也好,一旦看到了這些國有大中型企業所具有的潛在價值,就會主動爭取進入。事實上,近一個時期以來,就有國內外許多有實力的投資者主動登門洽談。再就是從國際產業轉移的走勢來看,目前世界性產業結構調整正在深化,資本密集型產業也在開始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受此影響,跨國資本流動加速,尋找新的投資途徑。這兩方面的共同作用,使產權市場供求關係有了較大的變化,一改過去國企在資本和產權市場無人問津的局面,甚至一些資不抵債的企業,由於所在產業的高速發展而受多家投資者追捧。特別是國家為支持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和國有企業轉制,出台及將要出台一系列優惠政策,並提供一定的財力支持,幫助老國有企業卸掉包袱,這為我省大中型國有企業引入國內外戰略投資者創造良好的產權交易環境。從以往的實踐看,我們許多企業正因為主動招商,使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出現新的轉機。比如佳木斯原聯合收割機廠,1996年就資不抵債,後引入美國的約翰迪爾,很快使這個企業起死回生;還有省管企業斯達,幾年前也是資不抵債,通過將有效資產黑紙中分立出來,與香港一家公司合資,也走出了一條扭虧為盈的新路子。
再次,特別還應看到,當前我們正面臨千載難逢的好機遇,即國家出台和即將出台的老工業基地高速改造政策,比如離退休、下崗失業人員,省里正在積極向中央爭取,把我省納入社保體系試點,為構建我省完善的社會保障系統,提供財政支持。對於企業辦社會,我們不但要向上爭取政策,而且省裏也下決心,拿出經費,將企業辦學校剝離出來;並出台政策,支持其它企辦“小社會”,如幼兒園、醫院、招待所等,以帶資分流形式,從企業剝離,獨立經營。對於債務包袱,我們也在積極想辦法,並與銀行、資產經營公司進行商談,共同尋找大家所能接受的方案。應當説,省委、省政府為在新的體制和機制基礎上,承接和實現重振東北老工業基地發展戰略,為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國有經濟佈局的戰略性調整,付出的成本是巨大的,能創造的條件,盡最大努力去營造,能照顧到的利益都充分地考慮到。
總之,吸引戰略投資者,實現國企改制,是政府作為出資人的一項戰略舉措。它不僅僅是引來投資的問題,也不僅僅是改制的問題,而是藉助資本的流動,把我省相對封閉的國有企業,納入國內乃至世界經濟體系,實現人才、管理和技術等經濟要素的國際化、市場化。這是我省最終告別計劃經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系,完成十五大、十六大確立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的關鍵步驟。我們必須克服一切困難,消除一切阻力,把這一步邁出去,走好。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