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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與和平法

(202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書籍)

鎖定
《戰爭與和平法》是202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書籍。 [1-2] 
中文名
戰爭與和平法
作    者
[荷蘭] 雨果·格勞秀斯
譯    者
趙建福 胡玲 任成,張燈,彭亞媛  等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22年8月1日
頁    數
1205 頁
定    價
208 元
開    本
16 開
裝    幀
精裝
ISBN
9787208167698

戰爭與和平法內容簡介

全書分三卷,第一卷共5章,簡要介紹了諸如法律和戰爭等基本概念,該卷集中討論“戰爭的合法性”問題。他認為,根據自然法,任何人基於正當理由均可以發動戰爭。 第二卷共26章,該卷主要是萬民法在國際層面的運用和分析;它看似只在少數章節論述到戰爭的原因,但其背後的法理均與戰爭、和平有關,實際上隱含着戰爭的原因及戰爭可能的避免與減少。第三卷共25章,該卷集中討論戰爭中各種情況,不是戰爭的理由,而是戰爭所涉的程序如宣告等、戰爭中的權利如戰俘的權利等、相關主體的行為對不正當戰爭手段的節制,如對戰俘的態度及給予的待遇、毀壞敵方財產行為的節制、殺戮行為的節制、戰後公民財產權的恢復等;同時對戰爭中的中立者、個人行為和交戰雙方之間及相關人員的誠信等都給出了精彩的分析和論述。

戰爭與和平法作者簡介

雨果﹒格勞秀斯(1583—1645),“國際法之父”,對國際法以及國際政治和國際關係影響深遠;格勞秀斯的貢獻主要是在法律方面,特別是海洋法與國際合作方面。他主張公海是可以自由航行的,為荷蘭突破西班牙和英國對海洋的壟斷提供理論基礎。他的法律基礎是自然法。

戰爭與和平法圖書目錄

中文版前言
英文版導言
英譯者序言
獻給法蘭西和納瓦爾最有信仰的基督教國王——路易十三
關於《戰爭與和平法》三卷本的導論
導論
格老秀斯.雨果的《戰爭與和平法》第一卷
第一章 什麼是戰爭?什麼是法律?
第二章 發動戰爭究竟是否合法
第三章 公戰和私戰區別;主權闡釋
第四章 臣民反抗上級的戰爭
第五章 誰有權合法發動戰爭
格老秀斯.雨果的《戰爭與和平法》第二卷
第一章 戰爭首要原因:保護自己和財產
第二章 屬於人類共同的東西
第三章 論特別參照海洋和河流情形下的物的原始取得
第四章 論假定放棄所有權和由此而產生的佔有;其中,這與依據時效獲得的所有權不同
第五章 論對人的權利的原始取得。這裏要論及父母的權利、婚姻的權利、組織的權利以及對臣民和奴隸的權利
第六章 論通過人的行為二次取得財產權,以及主權和具有主權屬性的附屬物的轉讓第七章 論依法發生的財產的繼受取得以及其中的無遺囑繼承
第八章 論通常所説的根據萬國法產生的財產取得
第九章 論主權或所有權何時終止
第十章 論由所有權產生的義務
第十一章 論承諾
第十二章論契約
第十三章 論誓約
第十四章 論擁有主權者的承諾、契約和誓約
第十六章 論解釋
第十七章 論侵害行為造成的損害及由此產生的義務
第十八章 論使節權
第十九章 論安葬權
第二十章 論懲罰
第二十一章 論懲罰的共同承擔
第二十二章 論不正當的戰爭理由
第二十三章 論存在疑義的戰爭理由
第二十四章 謹記即使有正當理由,也不要輕率發動戰爭
第二十五章 論為他人而發動戰爭的理由
第二十六章 論被統治者發動戰爭的正當理由
格老秀斯.雨果的《戰爭與和平法》第三卷
第一章 根據自然法所引申出來的一般規則,戰爭中何種行為是允許的;兼論詭計和謊言
第二章 根據萬國法,臣民的財產如何被用來抵償統治者之債;兼論報復
第三章 論萬國法上的合法戰爭或公共戰爭,其中,關於戰爭的宣告
第四章 在公共戰爭中殺死敵人的權利,以及其他針對人身的暴力
第五章 論毀壞和掠奪
第六章 論戰爭中的財產取得權
第七章 論對戰俘的權利
第八章 論對被征服者的統治權
第九章 論復境權
第十章 對非法戰爭中行為的警告
第十一章 在合法戰爭中行使殺戮權的節制
第十二章 毀損及類似行為的節制
第十三章 對俘獲財產的節制
第十四章 對戰俘的節制
第十五章 取得敵方主權的節制
第十六章 對基於萬國法不享有復境權的物品的節制
第十七章 論戰爭中立者
第十八章 論公共戰爭中的個人行為
第十九章 論敵對雙方之間的誠信
第二十章 論結束戰爭的國家誠信,兼論和平條約的作用、憑抽籤決定、決鬥協議、仲裁、投降、人質以及保證
第二十一章 論戰爭期間的誠信,兼論休戰、安全通行權、戰俘的贖回
第二十二章 論戰爭中下級權力者的誠信
第二十三章 論戰爭中個人的誠信
第二十四章 論默示承諾
第二十五章 結論,以及保持誠信、維護和平的告誡
附錄
一、人名和地名
二、書名
中文版譯後記 [1-2] 
參考資料